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购买商品房本来是为了住,但是有时候,买完房后发现房子并不如意,于是想退房。购房者要求退房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不是所有人能退掉房子。那么,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从法律角度来说,购房者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要解除购房合同。因此,购房者退房的理由就等于是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合同的约定,第二类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哪些情况下可以退商品房之一:第一类解除合同的理由,常见的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都明确约定了交房期限,将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适用解除合同这一条款。但要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会在条款中附加一个时间期限内,即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行使视为放弃行使合同解除权。如果可能的话,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其他的解除合同的事由,比如一些不构成根本违约的事由,再如达不到购房者的特殊要求等等,还有就是出现一些不确定的情形出现。
  哪些情况下可以退商品房之二:如果符合下述法律规定,那么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6: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7: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8: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9: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10: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
  1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12: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1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4: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1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6:商品房销售后,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1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没有人买房子是为了退的,一般都是因为买到的商品房与预想的不一样,才会要求退房。因此,购房者最好在购房合同中把与房子有关的问题都规定清楚,并且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做到,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当然,开发商也不是吃素的,在合同没有做出相应约定的情况下,购房者必须从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条里寻找退房的机会。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对婚姻的思想转变,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意味着要面对财产分割,房子也是财产的重要一部分,尤其房子是一个人的归属,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受到您的广泛关注。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的有关知识。 八种离婚分割房产的情况: 1、婚后共同买房:...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也是有可能退房的。而想要退房,同时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话,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退房条件。那现实中,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多久《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


·农村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每对夫妻在结婚之初都不会想到过日后会离婚,但一旦双方决定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又成为双方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对于现金等财产的分配较为简单,而房产的分配则显得相对麻烦一些,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房产,因为不能像商品房一样可以买卖估价使得分配更为困难。那农村离婚房屋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


·实践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会允许进行出租的,当然也有一些二手房
      实践中,有一些二手房是不会允许进行出租的,当然也有一些二手房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作为购房者应当在购买二手房之前,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能够购买的二手房有哪些,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能够购买的二手房都有哪些 可以购买的二手房主要...


·一、房屋增值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房屋增值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按揭房不办他项权证是否可以?
      现在的楼价随着无价的上涨而飞速提升,而人们开始看中其中的商机,开始买房,于是就出现了贷款买房或按揭买房等方式,很多人对于按揭房是否可以不办他项权证的问题产生疑问,答案无疑是不可以的,因为抵押权利人是银行是要保证房子的抵押权的并且在银行也签订了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按揭房不办他项权证...


·商品房标准层高是多少《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
      商品房标准层高是多少《住宅设计规范》中关于层高的规定: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房产纠纷并不少,主要发生在一个有多个子女的家庭,通常的情况下为了争夺财产会不顾亲情感情,因此会产生很大的矛盾,甚至会大打出手产生肢体上的冲突,需要依法来解决,那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关于房产纠纷案例分析是什么? 1、案例 ...


·最新的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现在武汉的房价比较高,对于刚步入社会的人来说,还没有能力来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若是家在外地或者距离工作的地方比较远,最好的方式就是租房住,租房子是要和房东签订一份租房合同的,那么武汉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为您解答。 武汉市房屋出租合同模板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
      现在租房都会遇见交纳押金的情况,如押一付三、压一付二等等方式,而且在租房合同上面有关于押金的条款,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押金是可以退还的。那么,我们和您聊聊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押金条款 为了预防因押金引起的纠纷,租赁双方在租房合同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