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是不是当事人协议离婚不成的,一律都可以起诉离婚,然后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呢?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也是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予受理离婚案件的。那到底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有哪些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4)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二、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民法典原则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老弱病残者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因而这些违法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害性,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家庭成员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遗弃而提起离婚请求的,经调解无效,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常常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吸毒会导致吸毒者神经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种犯罪后果,必然会严重地危害夫妻感情。
  
  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各分居满二年的
  
  适用此条款须满足四个要件:
  
  (1)有分居满二年的事实。一般情况下指分居处于持续状态。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对方虐待为理由离婚,就不用考虑分居这条,适用这条是指如果没有别的情节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离婚。
  
  (3)是诉讼离婚,而不是。离婚条件不是一定要分居。
  
  (4)经过调解无效。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四种情形以外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而导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导致感情危机,也是一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是指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判决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现实中,并不是无法协议离婚的时候,起诉离婚就一定能解除婚姻关系。此时还要看是否属于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要是属于的话,案件都不会得到受理,肯定最后也就无法让法官做出离婚判决。
  
  


·国家赔偿中损失计算间接损失吗
       国家赔偿中损失计算间接损失吗? 不包括。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计算标准: ...


·发现被婚姻诈骗30万后应该怎么办
      发现被婚姻诈骗30万后应该怎么办?发现被婚姻诈骗30万后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


·离婚后小孩抚养问题如何争取?
      离婚后小孩抚养问题如何争取?很多夫妻因为情感破裂或者是其他原因选择离婚时,除了财产等问题之外最棘手的还是关于小孩的抚养权会出现很多的问题,按照国家新婚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问题如何争取?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问题如何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结婚...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一、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构成重婚罪涉及到刑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按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而离婚的配偶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1、刑事责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自愿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怎么写?
      在中国家庭,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成年,对于一些成年的没有能力照顾自己、有残疾等的孩子抚养仍然有义务抚养他们。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因为孩子的抚养权争的头破血流,当然也有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当中有一方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声明书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


·征信会影响获得孩子抚养权吗
      不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与子女的年龄、生活环境、父方与母方的经济情况、教育状况、身体情况等因素有关,如果一方有家暴、吸毒、赌博等恶习的证据不利于抚养权的争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


·哪些血亲结婚是禁止的?
      《民法典》禁止重婚,同时也禁止近亲结婚。那么您知道哪些血亲结婚是禁止的吗?如果是拟制血亲的话,那么是否也在禁止之列?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血亲结婚是禁止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


·自己发现重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吗?
      自己发现重婚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吗?自己发现重婚是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重婚案件可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自诉。重婚案件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清楚,有明确的...


·事实婚姻哪个机构出证明?
      事实婚姻哪个机构出证明?男女双方符合事实婚姻关系构成要件的,可以根据要件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然后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出具证明。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


·女不孕离婚财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件层出不穷,但是因为女方不孕的原因而离婚的案件还是比较少见的,这种可能在比较传统的家庭中多发。女方不孕并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条件范围内,那么,如果遇到女不孕离婚财产怎么办呢?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女不孕离婚财产怎么办 不孕不育与财产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