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五险一金”是每一位在职员工比较关注的问题,考虑的条件之一,也是用人单位给自己的保障性待遇,不同的地区,相关的规定有所区别。南京五险一金查询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南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南京医保个人账户查询、个人历年缴费情况查询等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南京五险一金查询途径。
   南京社保查询  
   (1)网上查询  登陆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服务大厅”选择“网上查询”,再点击“社会保险”,在这个栏目里面,选择您想要查询的社保项目,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机关事业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医保和工伤保险。  
  查询步骤: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查询要点:用户使用身份证登录时,请使用在我局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请区别15位与18位身份证号码。  
   (2)电话查询  拨打咨询服务热线  
  该社保电话查询系统每天可以向全市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24小时自动语音应答服务和工作时间内人工解答服务,内容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所有劳动保障的政策信息咨询、举报投诉受理、文件传真等。  
   (3)现场查询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南京各社会保险服务网点,在窗口办理相关的南京社保查询服务  
   南京公积金查询  
   (1)网上查询  登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业务查询”栏目选择“公积金查询”,据了解,网站可以查询最近三年的公积金账户数据,个人用户、单位用户须凭住房公积金密码进行登录查询。  
  查询要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查询的初始密码是个人公积金账号后四位加两个零,身份证查询也是该密码。  
   (2)电话查询  南京公积金查询电话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 9:00-12:00 14:00-17:30(午间设有值班岗) 语音服务:24小时  查询项目:可查询个人/单位公积金账户、政策咨询、自助业务(修改初始密码等)。  
   (3)现场查询  携带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南京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4)联名卡查询  持卡人可以随时随地在建行网点的自助设备上查询卡内公积金情况,不过,联名卡并不意味着可以像银行卡一样,往ATM里一放就可以把里面的公积金取出来。
  
  综上所述,就是怎么在南京市五险一金查询有关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对您帮助。由此可见,五险一金的查询方法正在向着有利于员工的方向发展,方式越来越多越来越便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可以在的网站,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一、脊椎横突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脊椎横突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
      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读是怎样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别站在不同的立场,因此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是在所难免的。在双方发生纠纷之后,可以申请仲裁机构对纠纷作出裁决。我国针对劳动仲裁制订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该规则于重新作了修改。那新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解...


·劳动合同的管理方法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规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首先追究的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责任,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由单位提供格式文本,法律规定的条款必不可少,确定的权利和和义务应尽可能具体,合同条款不要产生歧义,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条款...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现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建设工程施工问题尤其是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成为法院受理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两年同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也存在着众多情形和争议,下面随的我们了解下。 一、我国法律对...


·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面对就业压力的增大,有的农民工为谋职求生,对老板百般迁就,面对老板的无理要求和苛刻条件也无可奈何,甚至在劳动保障监察员巡视检查过程中,还处处为老板隐瞒真相。只有当想尽一切办法拿不到工资的时候,才心情沉重地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农民工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较低,处于被动地...


·工伤鉴定标准山东最新标准有哪些?
      在工作的过程中,特别是一些户外工作者或者高危工作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受伤,在工作中受的伤是可以算作工伤的,工伤需要去指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那样劳动者才可以更好的维权。工伤鉴定有明确的标准,下文对工伤鉴定标准2017山东的最新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工伤鉴定...


·员工离职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员工离职扣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员工依法离职公司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


·劳务分包的形式是怎么样的
      劳务的种类和方式不是单一的,企业可以根据用工的需要可以自己招工,也可以选择劳务分包,目的都是为了完成任务。劳务分包在现实的工作中是很常见的,很多企业都选择了劳务分包,以达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目的。说到这里,您对于劳务分包可能还是比较陌生,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仔细说说劳务分包的事。 ...


·劳动法辞退赔偿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劳动法辞退赔偿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在我国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满足哪些条件?
      在我国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满足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法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必须要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存在。要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为前提。2、必须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的性质和用途不一样,那么工程质保期的规定年限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国家对于普通商品房或者是商业用房的这些建筑工程的质保期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不过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对于国家绿化工程的质保金也存在疑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