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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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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一、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处理。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3、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4、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二、被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会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某某被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说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可以这么做:
  1、找当地公安机关问情况,看是否存在刑事拘留通知书仍在邮寄途中,还是邮寄地址错误等原因。
  2、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执法的,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找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对于嫌疑人来讲,在被侦查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必然会对自身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这些影响通常都是不利的,就包括会对自己的生活、工作造成影响,会在短时间内限制自己的人身自由等等。而到底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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