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协议书
  甲方:电话:
  住址:
  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丙方:身份证:
  住址:电话:
  丁方: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让与乙方的目的是为在债权等额范围内代替丙方偿付丙方对乙方的到期债务。
  四、丁方确认其对甲方RMB 万元的到期债务,依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直接向乙方支付;
  丁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履行支付义务后丁方对甲方的债务即告结清。
  五、甲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丁方向其履行债务,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甲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丙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实现对丁方的债权,如因丙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丙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之债权未能依据本协议得到有效受偿之前,丙方在原债务范围内仍承担连带偿付义务;
  如丁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履行偿付义务,乙方有权向丙方继续主张权利。
  七、丁方承诺:
  1、本协议签订后丁方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如期向乙方直接履行债务;
  2、如因丁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如期实现债权,丁方应在乙方债权本金、利息及实现权利所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经协议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协议各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乙:
  丙:
  丁:
  年 月 日
  综上所述,因为股权转让涉及到公司债权债务,所以在股权转让前要对这些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对于双方来说,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协议书是有必要签署的。经过协议书确定,债权债务也就完成了转移,原股东不再享受公司债权,也不再承担公司债务。今后一旦发生纠纷,这份协议书就是解决争议的依据。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
      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有些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可能另一方才发现对方是有欠债的,但此时自己对这样的债务却是一无所知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在离婚的时候是否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呢?也就是说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情的要还债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债务离婚一方不知...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一、一方欠债跑路配偶需要还债吗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一)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二)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
      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怎么进行?随着我国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有的公司开始发行非公开的债权,由于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条款可由发行人与投资者通过一对一的谈判协商确定。非公开定向发行信息具有要求较低、注册程序便捷等特点,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向您介绍关于律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
      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如今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工作做生意等都非常看重诚信,诚信对于企业来说直接影响其形象,进而影响收益;而个人的影响就是在贷款方面就会有极大的困难。就如现在很多贷款,到了还款时期却拖延时间拒绝还款。那企业恶意拖欠货款客户怎么处理的?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


·经销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经销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经销商拖欠货款怎么办?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该规定,显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应当是出借人住所地,因此,民间借...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


·债权债务同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同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承受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合同承受,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   (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


·郑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郑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什么叫债务纠纷 债务(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 纠纷(dispute),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
      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但是也有少部分人因此走上了违法的道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就是破坏金融行业的行为,那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缓刑能适用吗?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