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个人五险一金怎么交,怎么用?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北京工作,一般企业都会给交五险一金的,不管在哪个地方工作都会在每个月按时去缴纳这五险一金,但是每个地方每个单位的交纳的费用基数可能也不同。那么在北京个人五险一金怎么交,又是怎么用的呢?接下来我们跟您聊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怎么缴费?怎么用?
  住房公积金通常由单位缴纳12%左右,个人缴纳10%左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
  住房公积金怎么用?
  1、公积金攒着不用不划算。
  想攒着公积金留着买房?那可不划算!因为当年缴纳的公积金只能获得活期存款的利率,而往年缴纳的公积金也不过是三个月定期存款的利率。如果发生了通货膨胀,账户上的公积金立马回缩水。所以公积金还是尽早提取比较好。
  2、不买房的话,公积金怎么用?
  根据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目前,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有三种,一种是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二是购买国债,三是银行存款。
  二、养老保险金怎么缴费?怎么用?
  养老保险通常由单位缴纳20%左右,个人缴纳8%左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且必须要缴满15年,才能在退休后终身领取养老金。例如,你的退休年龄是60岁,那么,你至少在45岁的时候就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金怎么用?
  养老保险金交得越多,退休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拿到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元,10年之后拿1500元都是有可能的。
  注意:相关条例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实际上,不是缴满15年就能退休,退休年龄才是最重要的一环。以男性职工为例,不到60岁,即使你已经缴了30年的养老金,也暂不能退休。
  三、医疗保险金怎么缴费?怎么用?
  医疗保险通常由单位缴纳8%左右,个人缴纳2%左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按国家规定,如果你从2015年1月开始缴纳医疗保险,那么从2015年2月起,你就可以刷卡买药或看门诊了,从2015年7月起,你的住院费就可以报销了。
  医疗保险金怎么用?
  除了A类医保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以来,就医时尽量选择自己在参保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否则除急诊外,即便你是去医保医院进行是医保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也得全额自费。另外要注意,医疗保险只包含最近本的医疗权益,整容、减肥、视力矫正、不孕不育等都不属于医保的范畴。
  四、失业保险金怎么缴费?怎么用?
  失业保险金由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组左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事业保险也要缴满一年才能够享受,一般情况下,交一年拿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两年拿4个月,依次类推,最多拿24个月。
  失业保险金怎么用?
  很多人都知道,在合同期内被辞退,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其实,如果你和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双方都不想续约,你也可以领取失业金。但是如果你在合同期内主动辞职,即使你缴满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业保险。所以小伙伴们,辞职需谨慎啊!
  五、生育保险金怎么缴费?怎么用?
  生育保险金通常由范围缴纳1%左右,个人不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剩余保险至少要缴费满一年以上才可想用。
  生育保险金怎么用?
  女职工生完孩子后,要立即将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病历、孕期检查、手术费等材料交给单位,在医保规定的范围内报销。除此之外,女职工还有剩余保险津贴,包括产假剩余津贴,生育医疗费、营养补助和其他补贴,其中产假津贴为4个月工资。
  如果女性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公司缴纳生育保险,但其配偶缴纳了,男方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可报销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工伤保险金怎么缴费?怎么用?
  工伤保险金通常由单位缴纳1%左右,个人不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一旦出了工伤事故,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而无法享受工伤保险。
  1、工伤鉴定啥时候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者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者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即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非常重要的事。
  2、上下班途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根据相关规定,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员工无论早退还是迟到,只要是上下班路上,且路线合理,途中受到意外交通事故伤害无责任或负次要责任的都应算工伤。
  通常在单位上班时公司给交五险一金的部分是占大部分比例的,而自己交的比例是占很小的一部分的。从上面的内容也可以看到,相关法律对于企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也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相信上述的关于北京个人五险一金怎么交怎么用的内容一定会些许帮助。但是具体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员工还是要具体咨询一下公司的缴纳规则。
  
  
  
  


·最新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多少
      最新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多少?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多少? 证券交易印花税, 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 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单独对卖方收取的,A股基本税率为0.1%且单向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


·新车追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辆车追尾的事件,由此也引发了很多纠纷与矛盾。既然是追尾就必定会对车辆造成一定的损伤,无论损伤大小,责任人都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在我国新车追尾的赔偿方式都有哪些规定?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为您进行解答如下: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1、如是你追别人...


·一、交通事故需要赔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需要赔误工费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


·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一、允许交警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


·一、交通事故多处骨折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多处骨折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对于骨折所涉及到的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交通、住宿、住院的伙食以及一些必备的营养费用等,这些都是会根据医院以及所在单位所出具的一些证明情况来给予认定,之后的话,才会给予指定相应的标准,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是...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之人死亡的判罚标准 实践中发生的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发生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形形色色,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分别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理。 (1)行为人肇事后,被害人当场死亡,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已死亡,为逃避处罚而逃逸。行为人虽有逃逸行为,但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所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所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在下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双方开始解决赔偿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好还可以反悔吗?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后能反悔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好还可以反悔吗 可以,事故发生后...


·对于自行车撞人算交通事故吗?
      对于自行车撞人算交通事故吗?可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交...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
      业委会有权收停车费吗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业主委员会有权收停车费,但业主委员会一般会聘请物业公司管理,代为收取停车费。并且业委会收的停车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停车场的维修养护,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二、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


·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
      交通事故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之规定,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______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我国交警部门是需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我国交警部门是需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的。在交通事故当中的相关人员,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赔偿义务。但是如果说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争议的话,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