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一)卖方携带按规定填写的《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审批表》、已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向市房改办申请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双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
  (二)市房改办批准后,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办理过户等手续。
  (三)买方持交易过户凭证向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并凭《房屋所有权证》到市国土管理局地政地籍管理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卖方自售房过户交易之日前后各一年内新购房的,且符合本办法第 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凭所购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有关购房票据,经财税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退还税费手续。
    此外,已购公房上市出售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责任单位以及维修基金管理方式不变,买卖双方与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办理户名变更手续,卖方个人原缴纳的维修基金本金或所剩余额不予退还,随房屋产权同时过户。



  

    对于已购公房和商品房直接交换的,交换双方可持有效证件到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填写“南京市房改房与商品房产权交换审批表”和“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确认表”,报转市房改办办理准入手续。获准后,由交换双方签订《南京市房改房与商品房产权交换协议书》,到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理交换过户手续。交换后并领取两证的房屋均可按市场价进入市场流通。
     详细常见:<南京市房改房上市交易试行办法><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试行办法》的通知>



  

律师提示大家:出售房改房要先到土地局办土地证办理下来才可以上市交易,并且需要房产证满5年才可以。



  

律师提示:房改房一般是只有部分产权的,但南京市规定只有两证齐全的房子才可上市交易,满足以上条件交易的话首次上市交易过户手续费为100元/套,其余的个税、营业税和契税等缴纳标准与正常商品房交易是一致的。只有使用权的房改房购买人必须是南京本地户口,这个过户必须到此房所管辖的单位或者区房改办办理,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租赁契约就好,收费视房子租赁面积具体而定。如果已经经过房改手续变成产权房的房改房,交易的程序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主要区别在于营业税的界定:房改房可以以房改协议作为初始登记时间进行计量,还有就是交易手续费是双方各付100元/套。



  

律师提示:有些单位房改房,单位已统一缴交了维修基金和煤气管道初装费,如房屋上市转让给非单位职工的,则需向该单位补交这部分费用。



  

业主应向过户人索要维修基金凭证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如果维修基金发票丢失,业主可以到房地产档案馆去调取底联并复印,再保留一个复印件。
  房改房不必过户维修基金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强制要求办理维修资金的过户手续,造成很多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不知道办理维修资金分户账更名手续。另外,房改房因为维修资金并未细化到每一户,所以进行房改房买卖时不必过户维修资金,也不影响将来的使用和返还。



  

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
      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 一、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 将房子转租出去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年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南通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有所差异,可以登录当地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二、《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


·二房东转租后原房东有权收回吗?
      二房东转租后原房东有权收回吗?没有经过原房东的同意,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收回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


·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按份共有发房屋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商品房违约金怎么算,我国商品房买卖想要退房需要满足的条件 房屋一直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经济适用的商品房成为大多数青年的首选房屋类型。那么,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比例、退房违约金是多少?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又该怎么办?又有那些相关事项需要注意的?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你介绍。 一、商...


·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分割的纠纷案例当中,有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结
      离婚的时候关于房产分割的纠纷案例当中,有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是结婚以后购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写的也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该是属于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的。我国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的时候是有法律依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婚后房产纠纷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


·北京自建房拆迁如何处理补偿?
      一、北京自建房拆迁如何处理补偿?1、在拆迁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参照前条规定的程序向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补助:(1)单独立户;(2)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拆迁范围内无正式住房;(3)本人及其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无正式住房。2、如果是普通住宅...


·一、房子没有房产证遗嘱可以公证吗?
      一、房子没有房产证遗嘱可以公证吗? 不能公证的,因为无法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遗嘱按要求写就有效。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


·一、昆山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情况是怎么样的?
      一、昆山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情况是怎么样的?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8% 10万-50...


·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我们都知道在按揭房子的时候都会要求办一个他项权证来作为底押凭证,如果到时候不还款的话,银行就有理由处治该房子,那是不是办理了他项权证就可以优先购买呢,那就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为什么他项权证能优先购房人? 司法机关可以优先处置有抵押登...


·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
      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相对于商品房来说,二手房有很多优势,如今很多购房者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购房者应事先对二手房买卖相关事项了解一下。那么,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是否要评估 只有以下几种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