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范本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范本
  
  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以外,受害人常常还会针对其人身或财产所受到的损害提起相应的民事赔偿的请求,这就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在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人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就需要受害人提交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下面,我们就跟您分享两篇范文,供您参考。
  
  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本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__,男, __年__月__日生,汉族,住__号。身份证号:___,联系电话____。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___,男,___年___月___日生,___人,联系电话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___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___元。
  
  事实与理由
  
  ____年___月___日,__、__等
  
  综上所述,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__的犯罪行为给原告___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__人民法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签 ?名:
  
  年 月 日
  
  二、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忠__, 男,汉族,___年_月_日出生,住所:__省__县,现居住__省__市__区。
  
  被申请人一:辉__,男,汉族,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省__县,现__市看守所。
  
  被申请人二: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址:__省__县,系第一被告人辉__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三:____,女,汉族,__年_月_日出生,住址:__省__县,系第一被告人辉__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
  
  被申请人四:媛__,女,汉族,____年_月__日出生,住址:__省_-县,现__市__区看守所。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故意伤害一案,经__市__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__)_刑初字第__号判决书、(20__)刑__少初字第__号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人民币:22000元,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拒不执行判决,特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及理由
  
  20__年7月26日晚,被申请人辉__在被申请人媛__的指使下,闯进了申请人经营的超市,并对申请人进行了殴打,导致轻伤,后经__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申请人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后经__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并判决支持申请人的民事赔偿主张,并作出了(20__)__刑初字第__号判决书、(20__)__少刑初字第__号判决书,该文书中认定上述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人民币:22000元并判决被申请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但时至今日,上述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应当赔偿申请人款项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现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请予以支持。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附:__区人民法院(20__)杭余刑初字第__号、(20__)__少刑初字第__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五份。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与民事诉状一样,需要写明原被告的信息,并且要写明诉讼请求,除上述内容之外,还要在事实理由部分写明伤害的事实以及经过。如果判决生效后,被告不依法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原告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书,也需要填写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信息,并且写明事实和理由。除此之外,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生效的裁判文书。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抢夺弹药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夺和抢劫在表面来看,好像意思都是差不多的。但是在法律层面上,抢夺和抢劫是具有很大的区别的。而抢夺弹药罪的全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那么,抢夺弹药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抢夺弹药罪和抢劫罪的区别 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


·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绑架罪包括什么行为
      每个犯罪都是由具体的犯罪行为构成的,当然罪名不同,那么实际的犯罪行为就有可能不同。那么实践中,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呢?了解这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先知道什么是绑架罪。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这两个问题吧。 一、什么是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


·刑诉法解释353条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将我国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这两部法规混为一谈的话,那么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是有些太过于欠缺了。我们的本站平台上就给您提供了非常详细的关于我国制定的各种各样的法规,平时多学习一些法律常识对您肯定是有益无害的。比如我们最近就遇到过有网友咨询,刑诉法解释353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


·根据刑法,贪污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贪污罪如何认定? 在大众的印象中,对不法官员的评价是“贪赃枉法”,其中贪赃就是贪污犯罪,那根据刑法,贪污罪如何认定?贪污罪有一个人犯,也有很多人同时犯,在同一案件中很可能会形成贪污罪的共犯,那如何认定贪污罪中的共犯?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贪污...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立案标准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性质区别是什么?
      最近一段时期,集资诈骗案件多发,很多时候,人们容易将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混为一谈,的确,两者都是以非法占用为目的,来骗取钱财的行为。从这一点看,两者有共同之处,尽管如此,这两个罪名还是不同的。那么,诈骗罪与集资诈骗性质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诈骗罪与集资诈骗性质...


·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否则的话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知道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刑期,不过并不知道有期徒刑几年。自然也无法判断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量刑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有期徒刑几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


·常见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诈骗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犯罪分子危害社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那么你知道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么?该如何判定为诈骗罪?诈骗扰乱了市场秩序,我们更应该在这方面引起重视,对于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能纵容。下面就一起来了解有关诈骗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吧。 一、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1、诈骗...


·行贿受贿罪的刑法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受贿罪的刑法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吗
      刑事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么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


·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什么不同
      说到抢劫罪与抢夺罪,可能很多人都不能准确的区分这两个罪名。虽然他们只有一字之差,但从本质上来讲,存在的不同点还是比较多的。那到底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什么不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什么不同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