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受贿有哪些新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收受他人的贿赂,向他人索要财物,以此作为为他人办事的条件。刑法中对受贿罪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具体的规定,那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受贿有哪些新规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受贿有哪些新规定?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对受贿并没有作出新的规定,受贿罪的刑罚还是按照刑法中所规定的进行。
   二、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刑事责任条款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现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于受贿并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的贿赂,犯了受贿罪,还是按刑法中规定的刑罚进行处罚。受贿根据收受贿赂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会被处以不同的有期徒刑,索贿比受贿的性质更为恶劣,量刑更重。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构成犯罪吗?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构成犯罪吗?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据对案件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对于预备犯罪的行为较轻的可以做出减轻刑罚的处理决定,但犯罪预备的行为较为严重因此受到的惩罚也是相对较严重的。二、...


·信用卡量刑单张5万还是累计
      如果是不同的银行应该就算单张;但如果是同一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额度不共享,那么也可以是累计5万。反正你在每家银行的信用卡欠款累计达到5万元(不包括信用卡贷款欠款),超过3个月未还,银行对你进行了2次有效催收后,可能就去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起诉你,那么是有可能会判刑的。《最高法最高检联...


·自首与立功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说到自首与立功,相信您都知道这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法定的量刑情节,但在诉讼过程中对自首与立功进行认定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换言之要想减轻或从轻处罚并不简单。但在司法实务中究竟这个自首与立功对量刑有是那么影响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首与立功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刑法第六十七条 ...


·故意杀人罪追诉期有多长
      追诉时效也就是追诉期,这是每个犯罪都有的内容。但是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追诉期是不同的。那么对于故意杀人罪而言,追诉期是多久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故意杀人罪追诉期有多长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
      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罪分别怎么处罚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特点有哪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多为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起共同阻挠、妨害、抗拒执行的其他...


·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合并执行治安行政处罚拘留时间最长是多久? 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


·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害的客体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武装力量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


·防卫过当最高刑期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意外情况,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如何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是个至关重要的事情,但是防卫时难免出现防卫过当的情况,这个时候相关的法院应该如何判刑,防卫过当最高刑期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情况中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吧。 一、防卫过当最高刑期是什么? 首先要确定是...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