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修正案九隐私的保护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在1997年通过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刑法的罪名及规定已经不能与时俱进了,所以有了刑法修正案这样一种做法,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便利,但是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也越来越没有安全感,因此隐私权的保护就逐步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因此在刑法修正案九隐私的保护就凸显出来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刑法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二、三大变化
  1、变化一:不需特殊身份 皆可被追刑责 《刑法》第253条原条文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网络购物、支付平台的兴起,公民在网上实名注册并提供个人详细信息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从而使这些单位轻易地获得了公民个人信息,也由此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严重,急需法律严加规制。“修九”第17条将上述两罪名的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及单位,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个人及任何单位均可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2、变化二:获取方式不限 弥补追责空白 根据《刑法》原条文规定,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仅就个人或单位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两种途径获取信息的方式进行规制。对于通过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以外的其他方式合法地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将该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的行为,现行刑法并没有相关处罚的规定。“修九”恰好弥补了这一空白点,扩大了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范围。?
  3、变化三:最高刑提至7年 加大处罚力度 对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罚,《刑法》原条文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修改前凡是构成此罪的最高刑期为三年。而“修九”则把最高刑期提高至七年,同时明确“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从中可见立法机关大大加强了对此罪的打击力度。
  经过上面对于刑法修正案九隐私保护的介绍可以看出国家立志对于隐私权保护的重视,特别是对于可以运用自己职务之便来侵害他人隐私权的群体,他们不仅是丧失了自己的职业道德,更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势必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上面的内容可以帮助到您了解。
  
  
  


·犯罪立功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较多的一般罪行得到证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重大案件和一般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或者有其他情形的行为。那通常犯罪立功该怎么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犯罪分子立功要满足哪些条件 立...


·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
      人民法院在审结民事案件时,一般会对案件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裁决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局部履行,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罪需要从客观要件等方面来理解,具体该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的规定呢? 一、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


·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怎么处罚
      我们发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很多辩护律师都是在积极的收集证据,证明被告人存在立功表现,这样做其实可以在判刑的时候争取宽大处理。不过至今仍有很多人的搞不清楚,在证明了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具体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立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揭发他人...


·偷税漏税多少钱会被判刑
      偷税漏税多少钱会被判刑1、偷税漏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一般就会被判刑了,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
      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有什么作用?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案件所处的阶段不一样,律师的工作也不一样,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做以下工作: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成立转换型抢劫罪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夺罪,这些具体罪名要是在犯罪过程中有特殊行为、情节的话,则此时可以转化为抢劫罪,您都清楚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是很重的。而是否成立转换型抢劫罪则还要看有没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到底成立转换型抢劫罪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犯盗窃、诈骗、抢夺罪...


·治安处罚数罪并罚原则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并罚有什么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知道,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又以并科原则为主,以限制加重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并科原则,又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者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实施的数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决定的处...


·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
      抢劫罪和抢夺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所谓特殊情况指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3日以内难以报请批捕的。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