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亡不做尸检能否做医疗事故鉴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死亡不做尸检能否做医疗事故鉴定?法官在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是非常依赖于医疗司法鉴定的。由于医疗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故法院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该过错行为与医疗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的主要判断来自于医学专家的鉴定。那么,在未行尸检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当鉴定机构在报告中作出“因未行尸检,死亡原因难以认定,该案不具备鉴定条件”,或“无法作出鉴定结论”、“不予受理”,或“中止鉴定”之类的结论时,法官该如何对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作出判定呢?谁来为未行尸检的过错负责?在对182例死亡争议案例的研究表明,进行了尸检的赔偿率明显比未行尸检的赔偿率低。因为进行了尸检,死因明确,赔偿率就更低;而未行尸检的,经济赔偿率明显提高。
  一、死亡不做尸检能否做医疗事故鉴定——从案例谈起
  2007年1月14日,患者治疗后出现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1月15日,死者弟弟在尸检通知书上签字确认不同意尸检。后经司法鉴定,结论为:
  1、根据医患双方提供的资料分析认为,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符合医疗原则与规范,不存在过失。
  2、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体解剖,不能确定其致死的原因。因此,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符合诊疗原则和规范,不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体解剖,不能确定其死亡原因,因此也就不能确定其死亡后果与被告的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案因患者家属拒绝尸检,不能通过尸检明确死因,导致不能确定死亡后果与被告诊疗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原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上诉人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符合诊疗原则和规范,不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患者死亡后未进行尸体解剖,不能确定其死亡原因,因此也就不能确定其死亡后果与被上诉人的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两个缺陷
  现行法律并未对因就医发生死亡后果应如何进行尸检的问题作出规定,法规中,只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对此问题予以了明确,该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分析可知,该条存在两个明显缺陷。
  缺陷一:未明确医疗机构负有告知尸检义务
  缺陷二:未明确若双方对死因无争议而处理了尸体,又因未行尸检造成无法鉴定时应如何承担责任
  三、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后的制度比较与影响 ?
  (一)未行尸检也可获赔偿——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以来,该规则已深入人心。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未完成前述举证责任,只要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死者亲属拒绝进行尸检,则医疗机构就应对死者的死亡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在金钟贵等与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中,一审法院采信了被告提供的证据,从而证明被告已经履行了尸检的告知义务,没有进行尸检是因为原告方不同意造成的。因此,一审法院认为未进行尸检而不能明确死因、不能确定因果关系的责任应当由原告方承担。但是,二审法院未采信被告提供的已履行告知义务的证据,以致被告不能证明原告方具有拒绝尸检的事实,因此认为未行尸检导致死因无法明确的责任不在原告方。
  
  (二)原告举证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确定的新规则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从而确立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该条删除了侵权责任法草案中公布的举证责任倒置条款,但也未对因果关系作出直接规定,以致有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八种举证责任倒置在《民法典》实施后,仍然还将存在并有效。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原则要求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基于各种原因未行尸检的案件还是时有进入诉讼,而通过医疗司法鉴定又无法查明死因,导致赔偿权利人无法完成因果关系的举证。那么,我们在审判时当如何处理呢?
  1、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改革委托鉴定事项,只对无争议的临床诊断死因进行鉴定
  3、正确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四、建立医疗损害强制尸检制度的立法建议
  建立医疗损害强制尸检制度,旨在要求医疗机构、死者近亲属主动要求进行尸检,以便查明死因,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防止矛盾加剧。首先,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确认赔偿权利人负有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其次,明确未行尸检,应以临床诊断死因作为鉴定依据。因临床诊断死因的误诊率为30%左右,故如此规定,有利于促使医疗机构、死者近亲属主动要求进行尸检。最后,要防范医疗机构逃避责任。因未行尸检,但医疗机构违反临床诊断死因的书写规范,造成无法查明临床诊断死因的,推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法律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立法完善:
  1.建立医疗损害强制尸检制度。
  患者就医后死亡的,医疗机构、死者近亲属认为死因不明的,应当进行尸检。公民均有学法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不知需进行尸检为由而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
  2.以临床诊断死因未鉴定依据。
  若尸体未进行尸检,除医患双方对死因达成一致意见外,医疗司法鉴定均应以临床诊断死因作为依据进行鉴定。
  3.赔偿权利人举证因果关系。
  若通过诉讼要求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应举证证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若赔偿权利人无法证明因果关系的,应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4.医疗机构负尸检告知义务。
  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死者近亲属可以要求进行尸检及尸检的重要性,医疗机构不知患者死亡的除外。若医疗机构未履行尸检告知义务,视为认可临床诊断死因。
  5.因死者近亲属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的,视为认可临床诊断死因。
  因死者近亲属一方的原因未进行尸检,导致无法查明死因的,则应以临床诊断死因作为鉴定依据,以此来鉴定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若不要求尸检,视为认可临床诊断死因。
  若医疗机构、死者近亲属不要求进行尸检的,视为医疗机构、死者近亲属认可临床诊断的死因。
  7.确立临床诊断死因的书写规范。
  临床诊断认定有多个死因的,只要其中一个临床诊断死因与诊疗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则应推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具有过错,推定该过错与患者死亡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8.推定具有因果关系。
  因未行尸检,而医疗机构又违反相关医疗规范,造成无法查明临床诊断死因的,推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死亡不做尸检能否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希望对您今后遇到这类问题会有所帮助。综上所诉,处理医疗事故鉴定要知道侵权责任法对于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维权。如果您还想了解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
  
  
  


·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
      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定了就纹通常都是因为在医院里发生的由于医生和患者或者是医院方和患者之间的一种纠纷,那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纠纷肯定需要适用一定的法律进行解决,因此在我国医疗纠纷试用什么法律法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


·公民遗弃病人在医院犯法吗
      当前社会虽说经济发展方向非常迅速,我们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应有的金钱回报,但还是有很多的穷人们存在,生活无法得到自足,自然就无法经受得起天灾人祸和病痛的境况,很多人出现病痛后都不知道要如何去治疗,因为自身没有像相关的治病经济能力,遗弃病人在医院的情况也就随之出现,希望医院能够对...


·医疗责任险是强制险吗,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医疗责任保险强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保险内容是什么?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的执业证明、责任人的资格和执业证明、被保险人与责任人的雇佣关系证明、事故鉴定书、损失清单、裁决书以及保险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材料。 第二十一条必要时,保...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虽然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但并不是所有非法行医的行为都会被公安机关追诉的,那么什么情况下非法行医才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追究了,非法行医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解答,供您阅读。 一、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在怎样的 ...


·不服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
      不服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


·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都会发生的,因此我们可以未雨绸缪,提前了解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赔偿的标准,有助于您在面对医疗事故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整理了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一旦发生医疗...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的医患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在这之中有患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所欲的患者都是弱者;也有医院的问题,着医患关系之中医院作为具有强势地位的一方没有很好的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承担好责任。那么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问...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全文 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这个规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包括鉴定的提起、受理等等。接下来,就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办法的具体内容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


·医疗过错举证的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过错举证的责任由谁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第7章用11个条文予以规定,足见立法的重视与现实中矛盾的多发。在侵权法出台以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最高院2004年)是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的依据。但侵权法出台后,改变了上述规定的诸多...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老百姓到医院看病时,如果医生存在误诊行为,很可能导致患者发生人身伤害,从而引发医疗纠纷。这时,患者家属可以同医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不行的话还可以通过医疗卫生部门的调解,确定赔偿方案。在医疗纠纷中,医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那么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下面我们一起...


·医疗过错百分之50赔偿金是多少
      医疗过错百分之50赔偿金是多少 医疗过错百分之50赔偿金是多少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