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原告起诉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
  
  (2)被告的主体证明;
  
  (3)起诉状;
  
  (4)医疗病历资料;
  
  (5)损害后果的证明资料;
  
  (6)原告发生各种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3、原告起诉时应当交纳的费用
  
  (1)诉讼费:根据原告起诉标的大小而不同;
  
  (2)律师费:依据原告与律师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确定。
  
  4、原告(指患方)胜诉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2)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3)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在诉讼时效内。
  
  5、原告(指患方)的举证责任
  
  (1)原告(患方)与被告(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
  
  (2)有损害后果。
  
  6、被告(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7、证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途经
  
  (1)法院根据审理直接认定;
  
  (2)通过医疗事故鉴定;
  
  (3)通过司法鉴定。
  
  8、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
  
  (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
  
  (6)其他。
  
  9、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
  
  (2)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一年时效;
  
  (3)诉讼前进行过书面协商或行政调解的,可以自书面协商或调解不成日计算一年时效。
  
  10、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
  
  11、诉讼中的举证期限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
  
  (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2、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
  
  (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
  
  (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医疗纠纷诉讼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虽然患者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对于医疗纠纷的诉讼也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的,不然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而且在诉讼时还需要注意诉讼的期限,举证的期限等等问题。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赔偿 1、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所承担的义务,如不得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说规定的义务。总体来说,医疗机构在医...


·如何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如何选择医疗事故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
      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出具现场,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负全责的,应当承担医药费等费用。有时候,受害者家属会碰上老赖,声称宁可被拘留,也不赔偿医疗费。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不应该无路可走,那么,对方宁愿拘留也不赔医药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


·伤残待遇与工伤医疗待遇有什么区别?
      伤残待遇与工伤医疗待遇有什么区别? 伤残待遇与工伤医疗待遇有什么区别? 工伤医疗待遇内容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医疗纠纷发生后,很多人都知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过了医疗机构承担能力时,这时该怎么解决呢,是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


·医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时有发生的,很有医疗纠纷处理不当,引发了医闹,患者家属的不合理行为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的秩序。处理好医疗纠纷的关键就是有一个合理的医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并且做出合理的赔偿,让患者以及患者家属能够认可,并且符合赔偿的规定,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


·如何与医院协商医疗纠纷?
      如何与医院协商医疗纠纷?一、如何协商 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特定的第三人参加。 2、卫生行政部门主持针对医疗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这种办法由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医疗纠纷双方达成协议。 3、当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可由人民法院主持双...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 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养成分的流失,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营养费的赔偿。那么在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有营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过错责任原则,故在发生纠纷后需要确定双方的责任。由于患者相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处于弱势地位,故国家在立法上倾向于保护患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一、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方应该做什么? ...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赔偿谈判技巧 1、认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因为法律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准绳,即使不经卫生主管部门调解、不上法院也同样要以法律为准绳。 2、科学分析准确认定事故责任,因为事故责任是赔偿的基础。没有责任,缘何赔偿?处理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