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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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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承担等做出处理,其中关系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有的人会问,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可以拒绝抚养子女吗
  有的当事人认为,只要法院把子女判归对方抚养,自己就不需再向子女尽义务,就是和子女断绝关系了。那么离婚后还有义务抚养孩子吗?对于离婚就不用再管孩子这种想法不仅违背了起码的家庭道德,同时还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二、父母对子女有哪些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2)照顾子女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这种抚养不是无限期的。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在父母年迈,生活困难时,子女还必须尽一份义务,赡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只要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在尚未成年之前,父母都是有抚养义务的,并且这个义务还是法定的,一般来讲也是不允许免除的。但要是父母一方具有特殊情况,就包括无劳动能力或者去世的话,此时才能适当的减免抚养义务。但通常是不可以拒绝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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