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一、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1、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协商
  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其内容主要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情况,目标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转让方的告知义务、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实际交接手续、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承继、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适用法律、通知义务、联系方式、协议的变更、解除、协议的签署、生效、订立时间、地点等等。
   3、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1)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3)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5、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提起确认股东资格之诉。这种诉讼应当列其他股东和目标公司为共同被告。
  实践中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其实与个人股权转让流程是不同的,就连不同类型的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的实际流程都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当事人来讲,适当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对股权的转让也是很有帮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什么损害。
  
  
  


·股份制公司法都有什么规定?
      对于我们您来说一般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公司都是股份制的公司,股份制的公司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的一种是无限的这个我们您也是都有了解的。对于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对于股份制也有规定。那么股份制公司法都有什么规定呢?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如果我们有资金需求的话,首先想到的是向银行贷款,但向银行贷款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银行有时候也不愿意直接贷款给个人的,需要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那么担保公司业务流程是什么?如何判断一家合格的担保公司?我们整理了有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做个学习了解。 一...


·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
      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公司从性质上分,可以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性质的公司,在变更股权上也有所不同。对于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能变更这个问题,是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回答的,但是两种形式的变更流程是差不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一、公司注册多久股权才...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 有限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这是很多人疑惑的一个问题,比如,有人咨询类似“合伙企业法人退股”这些问题,就是因为没有搞懂合伙企业有没有法人资格。要弄懂有限合伙企业有没有法人资格,首先我们要弄懂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什么是法人。下面由我们为您提供相关内容。 ...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有哪些情况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有哪些情况 一、私募基金公司倒闭的情况 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公司性质的组织,当私募基金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倒闭的风险的。 二、基金投资有哪些风险? 1、从法律保障的角度来看,购买基金比购买股票的风险更高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并不承担任何...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民事主体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难免会与这些主体发生民事纠纷,为了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最高院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我国实际的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具体该如何理解此类法律...


·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员工调岗,重新订立或新增补充条款从法律效力上看都是一样的,但有的地方的劳动人事部门,可能会要求重新订立合同,但通常而言,劳动合同中一般会授权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员工岗位,只要是没有超出劳动合同的约定,就无需另订...


·签合同盖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签合同盖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吗?签合同不是盖公司章才有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 小货公司,是主要经营贷款业务的公司,所以相比起其他普通的公司,更加需要融资,以保证资金的充足。那么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呢,以及具体规定又是什么?小贷公司融资途径有哪些?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与小贷公司融资相关的一些资料来为你解答这些疑惑。 一、小贷公司融资比例...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有哪些?
       在公司需要资金的时候,公司可以进行融资,增资扩股以此来加大自己公司所有的资金,那么对于企业进行增资扩股有哪些方式?一般是让原股东根据原有比例来进行再次投资,或者是再重新找人来加大投资金额,两者都可以进行。 公司增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继承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继承吗?一般是可以的,新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新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明确解决了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但也赋予了公司章程的自主权,即在公司章程没有做出相反规定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