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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租赁的时候,签订书面的合同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对当事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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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签订书面的合同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对当事人利益进行保障的一种措施。就房屋租赁来看,签订的肯定就是房屋租赁合同了,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该注意合同协议的内容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承租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外地人还必须持公安部门发的暂住证。
  
  2、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如水、电、煤气、电话等使用情况,以免交费时产生纠纷。
  
  3、租赁用途。即承租人租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
  
  4、租赁期限。
  
  5、租金、即租赁价格。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 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
  
  7、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依一定的法律事实归于消灭。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
  
  在了解了上文之后,您应该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了吧。其实不管是怎样的合同,其中都有一些必备的条款,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一些其他的内容约定。签订好一份合同,才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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