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 一、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此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规定:“(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不论是昆明,其他省市也相继在2017年推出了征地补偿的新标准。毕竟今年和去年的情况不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势必要改变自己,完善法律。为社会公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在征地补偿方面尽可能的保证市民们不受到利益上的损失。
  
  
  


·浙江省农村征地补偿的具体内容
      浙江省农村征地补偿的具体内容 各地区都有可能进行征地,为了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需要进行征地。各地的征地工作都必须紧紧的依靠严格的征地补偿标准才容易开展,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为浙江征地补偿提供了依据,也方便了工作的展开。但是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云南省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征地补偿方案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测算。 二、征地补偿标准的应用 (一)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统称。本标准只包括征地补偿费...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
      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


·二手楼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
       新房肯定每个人所期望却只有少部分人会有能力直接购买的,所以如今的二手房也基本上满足了购房者的需求而在市场上非常热销,但是二手房往往所附带的法律问题也让购买者非常都头疼,尤其是二手房的土地使用证更加是让人疑惑,二手楼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 一、二手楼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 1...


·现在很多的城市都是房地产产业占据城市的大部分区域,自建房已经
      现在很多的城市都是房地产产业占据城市的大部分区域,自建房已经逐渐因为社会经济发展而被淘汰了,对于房地产产业的小区里,一般都有一个物业公司,主要是提供小区住户的水,电,以及一些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那么房子质量问题找谁投诉? 一、房屋质量问题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何吊销? 在当今这个社会,土地使用证是每一个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的证明,您都知道的是,土地使用证是需要当事人前往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证有的时候会被政府吊销,很多人对这个吊销的问题不是很了解。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证如...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我国公民在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只需要向国家交纳少部分的税费就可以依法使用了。但是相反,如果公民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后,政府、单位要使用我国公民的土地的话,这个时候政府给我国公民发放的补偿费用就非常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公民在办理税务业务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某些问题和政府有了冲突,而公民始终认为是地税政府侵害了自己就可以根据其作出的相关决定要求复议,但是复议作为一种严肃的行政程序需要有规范的申请书才能启动。那么,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一、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税务行政复...


·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
      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打破了地域界限,通过合作的方式实现双赢。在实践中,公司或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都需要按相关的规定缴纳税款。那么香港公司在内地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缴税?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


·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
      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 目前我国征地现象比较普遍,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地铁的修建、城市的建设等方面都与土地息息相关。如果是农户的宅基地、耕地或是林地等类型国家都会给予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具体的补偿办法由各省市自己制定,那么广东省征地补偿办法中哪些可以获得赔偿呢?下...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人有寿命的长短,在我国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是如此。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为了合理的利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只能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我们所知的土地使用年限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