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进一步规范拆迁市场,保障市区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市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1、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根据被拆迁人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证明给予补偿安置。
  2、货币补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以下简称“基准价格”)结合房屋的结构、成新、楼层、区位、面积计算补偿金额。
  3、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拆一还一”,并按照被拆迁房屋有证面积或按照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面积最接近的原则选择安置房。国有土地上的安置面积按照家庭人口结合人均标准安置面积计算,人均标准安置面积为15平方米。拆迁双方当事人应按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各自基准价格计算差价。
  (1)结构差价。不同结构房屋之间按照基准价格中的重置价格(以下简称“重置价格”)计算差价。安置到总层数8层以上的高层房屋,结构差价按25%计算;安置到7层以下的多层房屋,结构差价按50%计算。
  (2)成新差价。按照基准价格中的成新系数结算成新差价。
  (3)区位差价。不同区位安置的,按照基准价格中的区位价格(以下简称“区位价格”)计算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之间区位差价。
  (4)楼层差价。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按照“谁先搬迁、谁优先选房”的原则办理,安置房楼层差价由拆迁人确定。
  (5)面积差价。
  ①被拆迁房屋小于安置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基准价格的90%购买;
  ②安置房面积超出“拆一还一”面积或应安置面积且无法分割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基准价格购买;
  ③被拆迁房屋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按照本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④被拆迁人可申请跨一档选房,跨档选房增加的面积按安置房基准价格增加5%购买。
  (6)多层及多层以下的被拆迁房屋安置到总层数11层及以下的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2%增加安置面积;安置到总层数18层及以下的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4%增加安置面积;安置到总层数19层以上高层,按“拆一还一”面积的6%增加安置面积。
  (7)安置房产权。按本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取得的安置房为完全产权。
   (二)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1、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法定职权内核发的证照(以下简称“有效证照”)给予补偿安置。房屋无有效证照但房屋所有权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三榜公示并经市证照确认小组确认,可给予补偿:
  (1)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房屋;
  (2)2007年4月24日前建造的房屋,且系被拆迁人唯一住房。
  2、货币补偿
  (1)被拆迁人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下列规定补偿,补偿后不再安排宅基地。
  ①被拆迁房屋有有效证照及2002年8月15日前建造的,人均3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基准价格(剔除楼层系数)给予补偿;超出人均35平方米以外、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给予补偿;超出人均4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的60%给予补偿;
  ②2007年4月24日前建造的房屋,且系被拆迁人唯一住房的,人均35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基准价格(剔除楼层系数)给予补偿;超出人均35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的60%给予补偿;
  ③被拆迁房屋经依法批准或经拆迁后在村民规划点建造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补偿的部分,可人均增加5平方米。
  (2)被拆迁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①有有效证照的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给予补偿;
  ②无有效证照的被拆迁房屋不予补偿;被拆迁人是本市城镇居民,被拆迁房屋无有效证照且是被拆迁人唯一住房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的50%给予补偿;被拆迁人符合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3、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面积最接近的原则选择安置房,统筹安排进安置小区。集体土地上的安置面积按照家庭人口结合人均标准安置面积计算,人均标准安置面积为35平方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可在此基础上每户增加安置面积20平方米(离婚后分户家庭增加的面积双方协商分配或按子女平均分配)。
  (1)安置面积与被拆迁房屋(混合、砖木结构)同等面积部分,按照国有土地产权调换方式第(1)、(2)、(3)、(4)、(6)目计算差价。
  安置面积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重置价格的90%购买。
  被拆迁房屋面积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照本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
  (2)每个安置人口可在10平方米内申购安置房,申购价格为安置房的重置价格。
  (3)安置房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含申购面积)且无法分割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安置房重置价格购买。
  (4)被拆迁人可申请跨一档选房,跨档选房增加的面积按安置房基准价格增加5%购买。
  (5)安置房产权。按本规定实行产权调换取得的安置房,房地产权证上应注明“农村居民拆迁安置房”字样,领取房地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3年以后上市交易的,被拆迁人应当交纳土地收益金及相关规费,其办法另行规定。
  (三)被拆迁房屋国有土地上人均不足15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人均不足20平方米,被拆迁人确实无力购买的,经确认可实行承租,并依据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规定办理承租手续。
  (四)国有土地上一本户口在同一拆迁地块有两个以上产权证的,被拆迁房屋面积应合并为一户计算;一本产权证有两个以上户口的,应以产权人户口计算安置房面积。
  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的(包括不在同一拆迁地块),其房屋面积应合并计算,并按一户享受产权调换。
  (五)家庭人口按户口簿记载的人口计算(包括原户口中除军官以外的现役军人、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接受劳教或服刑人员)。家庭人口结构应当合理,且他处无住房。寄居户、空挂户以及拆迁公告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发布后办理的分户、并户、迁入户和迁入人口均不得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
   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一)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拆迁时,区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计算补偿。
  1、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商业、办公房屋拆迁时,按基准价格计算补偿;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房屋拆迁时,按重置价格对房屋计算补偿,按区位价格对土地计算补偿。
  2、国有出让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及标准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3、《芜湖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芜政〔2008〕47号)实施后仍未办理有偿使用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应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交纳土地年租金,交纳时限为2008年7月1日起至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之日止。
  4、改制单位的房屋拆迁补偿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改制出让成本予以核实。
   (二)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拆迁时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补偿。
   三、各类附属设施、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相关拆迁补助,按照当年公布的拆迁补助标准执行。
   四、被拆迁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有效证照的,拆迁时仍在经营的,按实际经营面积计发停产停业损失费。
  关于芜湖住宅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如上所述,每个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一致,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所以还是要根据自身所在城市来计算征地补偿标准,国家给予的经济补偿一般都能保障人们的生活所需,被征收也是无法改变的形势。所以您只要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就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慈惠街道办事处、泾河街道办事处、吴家山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金银湖街道办事处、将军路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耕地:56700元/亩;菜地:62370元/亩;果园:62370元/亩;茶园:...


·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
      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对于土地的整治工作可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土地整治工作应该是属于比较大型的工程了,所以说一般来说土地整治工程都是以招标的方式来选择相关的施工单位的,当然招标也同样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才行,下面就给您简单介绍一下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样...


·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怎么算? 无论是改建还是拆迁其中都离不开对所属征地的补偿,而在补偿的过程中如果拆迁方与土地持有者各执一词对补偿数额不满意很可能就会造成矛盾的发生,所以一般的征地补偿都是有标准的的,那么征地补偿怎么算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一般情况下的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款发放的主体如何确定?
      征地补偿款发放的主体如何确定? 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迅速提高,国家在一步步地进行着规划建设。在农村进化为城市、封闭变得开放的过程中,国家为了建设需求会对农用土地进行征收,并对征收后的土地所有人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征地补偿款发放...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居民通过房产商或中介购买的房屋通常都是商品房,商品房的建设用地就是商业用地。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不管是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或是其他用地都有各自的土地使用年限,那么商用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应该根据199...


·征地拆迁政策中的赔偿标准
      征地拆迁政策中的赔偿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纳入相关法案的。办理土地证明可以为你的生活提供很多的便利,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时候,都可以或多或少的帮到你,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国家有义务保护人民的利益,土地使用权是对群众权益的一种制度上的保证。国企改...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624元/亩;旱地/园地:15312元/亩;林地:765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82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部平川区   补偿...


·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一、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划拔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已于1992年2月24日经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1992年3月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发展曲港的交通就是为了使当地能够在交通发达的前提下能够完成经济间的迅速流转,但是建设高速道路必然就需要大量的土地而直接导致许多公民正在使用的土地被国家所征收,但是国家对土地的征收是伴随着相应的补偿的。那么,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一、曲港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