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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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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负责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
  县、市、市辖区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负担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进行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予以受理。
  三、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附证据清单(参见《举证通知书》),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二) 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
  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
  (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在上文中为您介绍了,您可以了解一下。总而言之,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效的解决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些劳动争议。在工作中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时您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升级,有益于企业和员工良好关系的建立。这并不意味着失去了自己的利益,在协商不成的话您就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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