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首先,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因此,受让方可以在受让目标公司的股份时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卖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签约双方也可就合同的生效附加条件。若合同不生效则合同相关条款对双方均不具有约束力,则转让方及出让方均无法保证自身的权利,且在出现法律纠纷后无法进行救济。
  因此,股权转让中还要注意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的生效条件。只有在这些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才会产生。股权转让双方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相关的生效条件,以减少相应的风险。
   二、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1、对股权和目标公司尽职调查
  为了使得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风险降至最低,则受让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开始之前,对拟受让的股权和该目标公司要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通过调查受让方可以较为全面、清楚的了解拟受让的股权及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从而发现该股权及目标公司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而对拟受让的股权的价值进行新的评估,并对受让股权后的风险进行预测。如果在尽职调查中发现拟转让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等风险的,则可以与出让方协商,将该瑕疵进行弥补,以便尽快解决,避免影响本次股权转让。
   2、对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论证
  在股权转让前可以寻找专业机构就转让行为进行论证,比如由律师就股权转让中可能存在的相关法律风险进行调研;由会计师、评估师对拟受让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等。在充分了解并熟悉目标公司和拟受让股权的全部情况后,才能够将风险降至最低,达到股权转让的最终目的。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风险,我们在上文中为您总结了两方面的内容,当然针对不同的股权转让当事人遇到的具体风险是不同的,这两种可以说是其中最常见的,而要想防范此类风险,最好就事先了解清楚,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怎么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当事人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可能因为缺乏法律规定的要件而无效,此时如果有资格的人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话,该怎么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肉类购销合同样本应注意什么?
      肉类购销合同样本应注意什么? 一、质量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


·2023年合同到期终止还是解除
      合同到期终止还是解除是终止。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属于对双方的合同进行变更处理的诉讼行为。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或者创设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一法律关系之诉。法律设立形成之诉的目的主要是使法律状态的变动效果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而且对第三人也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形成之诉必须在法律...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近几年,随着我国铁路运输高端技术的成功开发和推广应用,火车这种传统的运输方式现在又焕发出新的活力,快速、便捷、安全、舒适,这些特点让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高铁或动车的出行方式,同时,这种方式也成为货物运输的一个好选择,那么,铁路运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 ...


·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
      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合同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如果发生违约的情况,那么另外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支付被违约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等。那么,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吗?我们就就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合同的违约责任金额有限定...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签订燃料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 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公证...


·技术服务合同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转包...


·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订立的从合同,可是很多人只知道订立该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因为效力关乎于合同能否约束双方以及如何约束双方,不过不论效力如何都是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初约定的,那签订定金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后,...


·签了合同不想做辞职了要给违约金吗
      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到了可以劳动的年龄,就要出去劳动来作为自己的收入来源了。在合同当中会详细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与劳动相关的报酬,时间,工作内容等等。劳动合同必须是双方按照自己最真实的意志,自主签订的,在被胁迫或者是被恐吓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双方有签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