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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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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 一、 主合同的基本情况
  主合同: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借贷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对于保证合同而言,设立主债务的合同就是主合同。
   二、 主合同与补偿协议的效力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国内经营业务中认可独立担保,故独立担保不能独立与主合同之外而按有效处理。只要债权人无过错的,或者担保人有过错的,或者主合同不是必然无效或者严重违法而无效的,一般不能轻易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如银行出具独立保函,相当于连带责任担保,属于明知金融机构不应对外提供担保而作担保的,具有明显的过错,在实体处理上,一般会判定银行对担保金额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债权人确有过错的,则可以适当减免,即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确定的原则处理。
  主合同,作为人们贸易往来之中一种法律性极强的书面材料,它不需要其他合同而单独存在着,我们也提醒您平时多注意这方面的知识,通过我们的讲解,相信您已经大概了解了”主合同无效,补偿协议无效吗“这个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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