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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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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婚前财产来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对于这部分的财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则也是不能主张进行分割的。当然,就婚前财产我国也是作出了对应的规定,那么关于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由此可知,婚前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证明婚前财产的程序如何
  
  1、双方当事人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3)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格。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夫妻财产公证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也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去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去办,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3、公证员审核。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有没有受到对方的欺骗或误导。在询问完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夫妻双方需要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4、双方当事人签名。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财产是属于夫妻婚前财产的,也就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不同的,因此进行区分、认定是很重要的。上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婚前财产法律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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