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农村居民有钱了,就在自己宅基地上面修上了好几层的高楼,于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很多农村居民有钱了,就在自己宅基地上面修上了好几层的高楼,于是就想将其中的一些卖给他人。首先,这样的房屋在我国属于小产权房,其实,从法律角度分析,小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由此看来,小产权房虽然不是违法建筑,但也是不能买卖的。
  二、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在哪里?
  
  1、无法取得房屋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违法小产权房的建设、销售者不具备房屋建设、销售资格,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现实中因小产权房一房两卖、房屋烂尾、买卖合同无效等情况,导致大量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占有使用权,在合同无效情况下也无法获得法律支持。
  2、不能办理房产证: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第十条规定,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3、不能上市交易:小产权房不是商品房,即使是合法的小产权房目前也没有完全放开流转,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无法对抗国家的征地和拆迁,购房者很难得到补偿。即使将来可以上市交易,也会采取类似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规则,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这样小产权房的价格优势就并不突出了。
  4、没有质量保证:目前,绝大多数的违法小产权房在建造时,无规划许可、无土地使用证、无建筑施工许可,也没有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是没有任何质量保证的违法建筑。很多小产权房在实际使用中出现墙体裂缝、房屋漏水、隔音效果差等质量问题,更无法达到防风、抗震、防水、消防的建筑规范和标准。一旦发生房屋质量纠纷,甚至变成危房或房屋倒塌,购房者想维权都找不到对象,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5、可能被强制拆除或没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一旦违法小产权房被依法强制拆除或者没收,购房者将无法获得任何补偿,面临血本无归的巨大风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小产权房是没有到房管部门进行过备案的,同时也是修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面的,因此一般来讲是小产权房是不可以进行买卖。但有的人仍然不顾国家的规定,私下进行小产权房的买卖,这样当事人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是比较大的。以上就是对“小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的解答,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土地有五类、六类土地二种: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华街道、惠民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西联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可以依法取得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包括: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土地使用权划拨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条件是什么,年限到期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条件是什么,年限到期怎么办 国家土地采用的是国有制的方式进行使用权出售的,所以我们购买的并不是真正的土地,而是购买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我们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就会进行征收拆迁,但也会存在真正到期的现象。那住...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流程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


·怀远征收土地上树苗补偿标准的是什么?
      怀远征收土地上树苗补偿标准的是什么? 现如今,我们的国家发展的越来越好,慢慢的国家的发展趋势也从城市发展到了农村,既然要发展农村,首先要做的就是规划好,然后大部门农村的情况都是几户人家分布散乱,周围都是土地大山包围,哪些都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了生活他们都会种上果树蔬菜等植物...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贷款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贷款吗?划拨土地不可以贷款。只有能上市交易的房地产才能做抵押物品,才能在你无还尝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变卖抵押物品用于清偿银行的债权债务。能上市的房屋必须是两证齐全,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可转让性质的商业土地),才能做银行的贷款抵押品,和典当行抵押品。只有房产证...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北京通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土资源部已授权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征地补偿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征地实施情况,制定完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在148号令对真正失地农民即承包地被征收的经营权人的补偿安置没有规定,市政府又未制定新办法与现有法律法规相配套、符合实际情况又能够切实...


·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
      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我们熟知日常居住的房屋使用权是70年,但还有一种50年土地使用权的说法,那么50年土地使用权70年使用权的区别有哪些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收录了下列内容方便您的了解。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居民用地为70年;工业...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所以制定了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为的是让拆迁的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所出版的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一、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