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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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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它们的名称可知,每种合同订立的期限是不同的。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时间是多久?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第三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十九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没有限制。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强制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般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随便约定,少到一两个月,大到几十年。但是如果出现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则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上面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期限并没有限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即使是签订一两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依然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但是如果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则有可能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其它疑惑,您可以咨询吉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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