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案件赔偿款项都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劳动争议案件赔偿款项都有哪些?
  
  劳动争议案件在当下并不少见。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又没有一个协商解决的办法,通常会采取法律的手段来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么劳动争议案件赔偿款项都有哪些?这些补偿的前提是怎样的?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以下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双倍工资。
  
  支付前提: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
  
  双倍工资的前提: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部分;
  
  双倍工资最高:可得11个月。
  
  二、经济补偿金。
  
  支付前提: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双倍经济补偿金。
  
  支付前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四、代通金。
  
  支付前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支付标准:
  
  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劳动争议案件赔偿款项的相关内容。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后,仲裁委员会首先会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有以下几种赔偿方式: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又倍经济补偿金、代通金,通过以上几种形式的补偿让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得到最好的保护。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
      可能最近快要过年的缘故吧,越来越多关于建筑工地上因为对于建筑合同中意思和规定的理解不同的情况出现造成了建筑工程合同的纠纷了。针对于这种民事起诉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情况发生了,我们的如何处理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以下就为您一一作答。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1、因承包商...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具体是什么? 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一般是指你干的是主体是什么,承包范围一般是指你干的具体的工作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的说明他们两者的区别。 一、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也有劳动合同法,而很多人对于试用期还不是很清楚规定是怎么样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


·合同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一、工程逾期竣工的违约金上限怎么规定的(一)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还有约定违约金之分,而《合同法》中所约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一下的特征:(1)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双方预先进行确定的;(2)违约金是违约后的一种补救的措施;(3)违约金的...


·工伤伤残具体分为了十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工伤职
      工伤伤残具体分为了十级,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工伤职工做出的赔偿是不同的,换言之不同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不同。今天,我们整理八级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正规发票核算,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


·劳动的同的类型
      劳动的同的类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我们会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然而您可能都很难分清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人事关系及雇佣关系之间的区别,甚至有的人认为它们是等同的可以通用。那么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区别与劳务关系有什么不同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概念以及区别,供您学习。 劳动关系指的什么区别与劳务关系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建筑工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建筑工程也备受人们关注,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计也是其中一项的重要内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有利于防范风险、预防纠纷,避免出现违...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标准七级赔偿标准2017是怎么样的? 一、1级...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嘛?
      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嘛?不可以辞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


·公司把员工转子公司辞退可以申请赔偿吗?
      公司把员工转子公司辞退可以申请赔偿吗?是可以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