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监察办案期限包括送达时间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劳动监察办案期限包括送达时间吗? 劳动监察办案期限包括送达时间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前款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之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按法律规定劳动监察公告送达时间不包括在办案时间内。
   法律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管理相对人)向本支队咨询、举报投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等事项,支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二、案件限时立案:对在各专项检查、巡视检查、年度审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及符合条件的投诉案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立案查处;对不符合立案条件或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投诉人。
  对于投诉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办理时限从行政管理相对人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三、案件调查检查:对受理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30个工作日);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
  四、案件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案件立案调查完成后,立案调查完成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的决定。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等劳动保障监察文书应当直接交付当事人签收,当事人不在场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在7日内将文书以书面形式送达当事人。
  五、办理的事项依法需要经过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支队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
  六、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法定的三个月期限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相应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七、结案归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在案件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并将案卷分类归档。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超过承诺时限未能办结的,属超时办结:
  (一)对举报投诉人的举报投诉不予受理;
  (二)不按规定给予举报投诉人答复;
  (三)超过承诺办结时限才提出延期申请。
  九、举报投诉人因自身责任,不在被告知的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其投诉的事项应视为按期办结。
  十、 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超时办结的,有权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市监察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关于劳动监察办案期限包括送达时间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我们知道劳动监察部门出发的公告会因为公司停业、当事人搬家等原因而不能送达,因而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出60天后,即可默认为公告送达。劳动监察有一个限时结案的制度,办案完结的时限有一个具体的要求,但是公告送达的这个60天的时间,并不包括在里面。


·收童工的惩罚都是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身心的发展一般是需要受到保护的,如果是过早的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是不利于他们的发展的。我们的法律规定,不满16岁的,就是童工。为此,我们出台了关于收童工的惩罚的法律法规,在进行惩罚的时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一、15学徒岁算不算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


·有偿帮工人受伤怎么赔偿?
      有偿帮工人受伤怎么赔偿?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3、帮工人因第三...


·企业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
      孩子是上天赐予人类最珍贵的礼物,保护儿童也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本能,而“童工”则是困苦生活和利益驱使下的产物,虽然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雇佣童工,但是在金钱的诱惑下,童工还是层出不穷。那么企业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给您了解一下。 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机随处可寻。建筑行业可承包的过程范围也越来越高,对于一个建筑公司来说,要想在同行业里担当领跑者的角色,需要领导者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熟知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等其他较为专业性的内容规定。 1、一级...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
      劳动者在单位上班之后完成分配的任务就会得到相应的工资报酬,但是很多人只会在意自己最后拿到工资总额是多少而不去在意究竟自己的工资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这也就让很多企业少发工资提供了机会。下面一起来看看标准工资包括哪些部分组成?标准工资包括哪些部分组成?随着单位分配自主权下放,分配方式...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人防工程维护的重视,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制定过程中也相应的有一些法律小知识隐藏在里面,您一定十分的想要了解吧!接下来就看一看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吧? 一、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制度是什么? 为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有哪些,其审核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对于工程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员在其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不仅如此,工程检测者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其负责勘察着整个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是否达标的问题,因此,都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建设工程中,很多人不了解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建筑工程中介合同中收取中介费会否合理 (一)按《民法典》建设工程中介费不合法。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能进行居间服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大型工程中不允许有任何的质量问题出现,因为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就会造成整个工程出现严重的事故,进而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着一定的标准,那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
      员工辞职多数都是因为个人原因而辞职的,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向单位主张补偿金。虽然我国法律中对辞职的步骤没有做出明确要求,但公司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也是制定了相应的辞职步骤的。那到底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员工辞职的步骤是怎样的 第一步写辞职...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劳动者如果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要想成功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就要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申请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吗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