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们进行解决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楚发生纠纷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在我们进行解决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楚发生纠纷的原因,然后再进行想办法解决纠纷,这样就会比较容易解决。那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实践工程款结算纠纷处理过程中,通常存在的纠纷案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工程量纷争
  工程量纷争一般与工程合同生效后的工程量增加有直接关系,但是这一类工程量增加未能做出及时的数据记录。并且也有很大可能是其未能与三方参建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如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很容易被忽视,如果记录、处理、交流不及时,很肯能让发包商提出质疑。
   (二)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署之前承包方会提交一份预算报告,工程竣工后再由承包方提出决算报告,经发包方审核达成一致后由发包方支付。承包方提交决算报告的前提是工程“竣工”。“竣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情况比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竣工”要复杂得多。承包方往往认为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履行完毕,发包方也以整个工程没有“竣工”为理由,而拒收承包方的决算报告,发包方就以“决算不成熟”为由拒付工程款。
   (三)合同违约的争议
  无论承包方的逾期竣工,还是发包方未能提供施工进场的条件、中期擅改设计、未按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等情形,最终都以违约金的形式反馈到工程款的结算中。违约之争在建设工程结算纠纷中比较常见。
   (四)材料价格市场波动的问题
  工程项目在投标阶段一般会考虑建筑原材料价格5%一10%左右的涨幅度,但受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某些诸如钢材、涂料等原材的价格上涨幅度会受到影响,上涨程度涨至超出正常预算价格的三十个百分点以上,面对这三十个百分点的剧烈价格波动,如果未能与发包单位协商意见取得一致,就会引发工程款结算问题的矛盾纠纷。
   (五)总包和分包争议
  所谓分包是指,总承包商与建设单位进行商议,取得对方批复后委托一批专业劳务单位进行相关责任分工。如果此时分包全额工程款已经结算处理完毕,发生争端的几率或可能性就会降低。但是,如果这时发包一方只展开了部分结算,则很容易促成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引起争执。除此之外,两者之间除了结算工程款外,还有可能在管理费上出现争执。同时,建设单位如果在争端已经发生时也参与进来,暗示某一方单位,此纠纷事件的处理必然会更加繁复。
   (六)尾款相关争议
  工程项目待到竣工交付后,经济成本承包责任人应当履行合同的条款要求对工程进行保修。而为了确保合同下的承包单位能够履行自身义务,发包一方一般会在此阶段预先交付大部分的工程款,目的是为了让承包单位履行维修义务后在交付剩余款额。而这一阶段之所以出现争端。是工程投产运营前后保修义务未尽到而引起的。
  综上所述,关于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我们要注意,引起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是比较多的,最常见的有工程量纷争、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以及尾款相关争议等,不同的纠纷的类型的解决方式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要注意先对纠纷进行判断


·工商局股份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工商局股份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国现在经济社会都在不断发展,人们手中的闲钱也比以前更多了,由此也就衍生了许多投资的方式,在这之中通过股票来实现股权的方式更加受到人们的欢迎。股权是可以双方约定后转让的,我国工商局股份转让合同有相应的格式,我们一起来了解股份转让合同的范本相关的信...


·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是比较多的,其中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说是其中比较好的方法。但很多人就不清楚了究竟该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划分的?
      江苏省是我国的建筑大省,一些建筑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给工人带来人身伤害。为了尽快的拿到补偿,受伤工人在经过工伤认定后,还要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工伤鉴定。那么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怎么划分的?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江苏...


·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
      工伤认定通常是由所在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的,但法律也是允许劳动者或其家属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不同主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不同的。那如果是劳动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 1、申报工伤事故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现在许多劳动者在工作时难免会出现工伤的事故,事故有轻有重,但不管是轻重都需要有人来字符相对应的工资,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休养期间由谁支付呢?今天就由来为您简单解答一下。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如何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如何计算
      上海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如何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企业可以单方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也可以与员工协商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果是企业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损害员工的利益,那么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1、通过邮寄...


·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在生活中,由于工作种类的不同,有些劳动者是在白天上班,而有些劳动者却是在夜间上班。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夜间上班的应否获得补助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者在夜间上班应否获得补助 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以安排职工上...


·企业未经审批就复工会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拒绝执行政府有关控制疫情决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根据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如今的工作都要求质和量,各行各业的质和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但是都有一个行业内标准,砌体工程也是如此,而且砌体工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我们应该要对砌体工程质量要求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当然也不需要深入研究,普通人只要对要求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就好,接下来就...


·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实践中,开除职工与辞退职工其实都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在开除的情况下是可以及时解除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是辞退职工的话,那需要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才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那到底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应当如何开除职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