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重的交通事故时,走法律程序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处理?如何才能切身维护个人利益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
  1、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2、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责任的证人证言及有关物证等。
  3、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
  4、医疗费单据、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5、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
  6、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
  7、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该被抚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证明材料。
  8、财物直接损失,如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建筑等的修复或折价费用等证明材料。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怎样维权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只要提供足够的证据,通过法律程序必然能更好的维护个人的权益,如果被告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受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信通过我们以上的介绍,您应该对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有了一些了解。如果您还有不解之处


·说到延期交房购买期房的人遇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此时开发商无
      说到延期交房购买期房的人遇到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此时开发商无法按照之前约定好的时间交付房屋,这对购房者的利益是一种侵害,同时也会构成违约。那此时涉及到支付违约金的话,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咋算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咋算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是什么?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是什么? 一、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内容 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包括下列几种: 1、设计交底。 即设计图纸交底。这是在建设单位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与各设备专业施工单...


·交通违章的定义以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违章的定义以及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违章的定义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在人民法律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有关法律规定释义争议问题,道路交通案件也不例外,为了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司法解释做出判定。下面整理了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相关资料。 为正确审...


·商业车险刚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商业车险刚订过了退保是否可以 一、商业车险退保条件 保险合同生效后可以退保,但是需要条件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形式与内容 ,使之在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上存在许多不同观点。也正是由于这些相异观点 ,对于保险...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无论是在自己身边还是发生在别人的家庭中,一旦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很可能就毁掉一个家庭。我国各省都有自己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今天,为您带来的是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最新政策法规 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


·未构成交通肇事而逃逸有哪些情况?
      未构成交通肇事而逃逸有哪些情况?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者将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是需要履行的。随附义务是法律用语,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在民法典中,以义务基础的不同,分为基本义务和随附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
      每个驾驶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保证道路的畅通与规范;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则,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由 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死亡交通事故额外赔偿需要给吗?
      一、死亡交通事故额外赔偿需要给吗?对于额外的赔偿是不需要给的;交通事故赔偿是民事侵权赔偿的一种。《侵权责任法》第六章专门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