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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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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是比较多的,常见的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不管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呢?刑事证据的分类都有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
  因间接证据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运用间接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是个困难、复杂的过程。在运用间接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法则。
  1、要对收集的间接证据逐一查证落实,查明每一个间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保证每个间接证据本身真实可靠;
  2、要判明各个间接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在客观上是否有内在联系,防止把那些与案件毫无关系的材料,当作间接证据加以收集和使用,以免延误诉讼时间,影响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3、要求所有间接证据环环相扣,协调统一,互相印证,结合起来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不能互相矛盾,互相脱节;
  4、所有查证属实、准确可靠的间接证据结合起来,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证明一个惟一的事实。
   二、刑事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分类标准:
  证据的来源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
  3、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综上所述,关于刑事间接证据,我们要注意,不论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来进行收集证据,不能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进行随意捏造证据,而且在我们收集好证据之后,一定要进行验证证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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