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一、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
  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三人,转让之后第三人将会全部承担原有协议中的债务责任,承担原债务人的义务,原债务人完全从合同关系中消失,免除对债务承担的义务。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二、如何认定无偿转让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这个赠与合同是无效的,可以由权利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要求,撤销权应当由债权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法院执行机构发现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要求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
  《合同法》第74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客观上已对你的债权造成损害的,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然,对你的撤销权行使法律并非毫无限制,根据《合同法》第74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另外,根据合同法第75条的规定,你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陈某转移财产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综上所述,关于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问题,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债务转让之后,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撤回的,但是在进行撤回的前提条件是,无偿转让行为已经对对方造成了损害,造成对方的利益受损,才可以申请撤回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
      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有哪些?并购贷款作为一种满足市场需求的新型信贷产品,目标主要是各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在目前来说,并购贷款由于本身比较复杂以及其风险性,在国内并没有广泛的应用。在法律层面上,缺少相应的对并购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也增加了并购贷款操作的风险,在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那么,...


·新刑法关于假释的条款都有哪些?
      假释也是释放的一种,罪犯在监狱里有悔改的意识,并且改造良好的前提下,为了犯人以后在社会上的生存,可以提前释放,但是在释放的旗舰不允许再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关于假释,我国的新刑法又有怎样的规定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新刑法关于假释的条款有哪些。 第一条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


·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区别有哪些
      现如今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了解相关的刑事罪责是很有必要的。对于涉嫌构成高利贷罪与骗取贷款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了解具体的概念极为重要。同时也要知道这二者的区别在哪里。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之间的不同之处吧。 一、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罪...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一、个人申请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 贷款种类一: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标准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


·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债务重组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目前引入实践的做法主要有:贷款改投资、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债权变股权、破产免债、股份合作等。 二、什么是贷款改投资? 贷款改投资,即将企业债务转变为国家投资,转变为国家的国有资产存量、转变为国家欠银行的钱。但这一做法也有局限性,因为一些企业欠债过多...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
      借条没写小写金额会影响借条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小写金额,只要是确有借贷关系发生,双方当事人对借条上所记载的内容和事项都认可和无异议,对只写大写金额,没有写小写金额的借条,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借条金额以大写数字为准。借据上数额的不一致并不影响借据的效力,这张借据还是有效的。但是现行...


·已经有借条能定为诈骗吗
      已经有借条能定为诈骗吗认定是否诈骗的关键,不是看是否有借条,而是看借款人的行为和相关综合情况。在实践中,借款型诈骗犯罪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外观上很相似,都表现为借款人欠钱不还,而当借款人被指控为存在诈骗行为时,借款人往往会拿出借条、借款合同等出来证明双方是合法的借款关系,而非诈骗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