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 一、签订居间合同后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肯定是要支付违约和中介公司的佣金的,因为中介公司作为居间方,没有存在过错,买卖双方佣金的支付都应该由违约方承担。消费者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通常要签订如下三类合同:第一类是居间合同,一般情况下,居间合同在整个交易中最真实、最有效;第二类是买卖合同,即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第三类是辅助合同,包括担保合同、贷款合同、评估合同等等。其中居间合同就约定了买卖双方与中介方的责任关系。
   二、居间合同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一)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其权利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
  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
  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
  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二)居间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有关居间合同当事人权利及义务的相关知识,也对签了居间合同要付违约金吗这个问题心中有数了。居间合同经三方签字后生效,如果买卖一方发生违约,则要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及中介佣金。关于违约金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的,减少他们的损失,所以比较常用,就应该了解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一、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约定变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


·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
      租赁在生活中是人与人之间的很常见的行为活动,在进行租赁行为时,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也是双方越来越重视的内容之一,那么,关于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呢? 一、有关违约金的相关内容 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


·合同到期终止的补偿金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企业的生产效率,给客户提供的服务的品质,包括真正能够降低企业用人成本的都是在于科学的劳动关系的管理的,有些企业特别好的业绩您不能光看表面的。尤其是公司和职工很多时候对于到期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妥善的处理好的,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一个知识就是,合同到期终止的补偿金的依据是什么?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合同样本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合同样本应该怎么写 男方:××××,男,×族,×年 ×月 ×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_,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男方于×年×月×日在×××登记结...


·在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肯定是就具体的租赁期限作出了约定
      在签订的租赁合同当中,当事人肯定是就具体的租赁期限作出了约定的。一般到约定的期限之后,那么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实践中,也会出现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那么此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1、要严格把握合同解...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标题 一、法院名称:法院全称,宋体二号字 二、“民事判决书”:宋体一号字 三、案号、正文一律仿宋三号字 四、案号:与标题之间空一行,连接正文,并与正文右侧相差一个字符 第一部分:首 部 一、当事人 1、当事人称谓“原告”、“被告...


·合同法司法解释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合同法司法解释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一、什么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收费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1、从标的层面分析。权利抵押的标的是可让与的财产权利。收费权担保贷款中的收费权固然是由行政法所定,但该权更强调自身的经济价值属性,即行政属性是形式体现,而财产权利的属性才是其本质。显然,其并不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准物权范畴。...


·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内容是什么
      销售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内容是什么 一、什么是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主要是销售买卖)关系的协议。 二、销售合同签订需注意的几点原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签订销售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的内容、形式、程序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