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此外,卫生部还发布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责任已不再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形态之一,《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的鉴定问题没有作出规定。
  《适用侵权法通知》第3条对医疗损害鉴定进行了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相关工作的法官介绍,该条规定中的“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的意思就是指国务院、卫生部关于医学会组织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的有关规定。在修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行政部门起草《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办法》之前,卫生部于2010年6月2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侵权责任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第四部分明确指出:在2010年7月1日之后,对于司法机关或医患双方共同委托的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医学会应当受理,并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组织鉴定。根据上述规定,司法实践中在保留医疗损害过程鉴定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医学会进行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做了以下规定: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时的医疗水平”并不仅仅指某个医生个人的医疗水平或本院的医疗水平。如果某个医生不能决断就应及时请求会诊;如果本院不能解决就应在对患者负责的前提下,积极的联系其他力量或转院治疗。是否在诊疗活动中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治疗义务,将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进行考量的重要内容。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医疗损害责任可以分为三类:
  1、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
  2、未尽诊疗义务的责任
  3、未尽保护隐私的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标准
  医疗损害事故鉴定分级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标准为造成医疗损害的患者获取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当患者与医院就医疗损害发生纠纷的,医院是否在诊疗活动中尽到相应的治疗义务,是案件在审理中划分责任归属的的重要内容。未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那么对于患者来讲在发生了医疗纠纷后该怎么办呢?具体有哪些解决途径?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明确规定了患方复印、复...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哪个赔偿高一、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 1、一般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行为人在医务工作中有违规和不负责任的表现,都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都是过失行为。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没有造成这样的结果,就只能作为一般医...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医疗行业一直都是个很火的行业, 由于假药的盛行,签定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就成了购销双方的法律依据。有了医药公司购销合同就可以更好的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相关知识。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
      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如何确定?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类的医疗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但是当下社会上难免会有医疗纠纷发生,这个时候,如何计算赔偿金成了最重要的问题。那么,在确定好赔偿金额之后,又该如何确定医疗纠纷个人赔偿比例呢? 一、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
      我国对于医疗技术是非常重视的,它关系到国人的生命健康,但是对于某些非法厂商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查处也受到道德的谴责,而非法使用者也会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呢?详情见下文。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过错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过错鉴定机构 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


·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二、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三、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似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主体只对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对非医疗事故责任倒置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与医疗...


·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
      许多时候在遇到困难的案件的时候,警方或者检察机关都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问题。司法鉴定所提供的证据一般都十分的严谨、科学。司法鉴定的种类多种多样,医学司法鉴定就是其中一种。那您知道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下面我们就为您回答。 一、医学司法鉴定有关于牙齿鉴定吗 医学司法鉴...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其计算公式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其计算公式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其计算公式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在偌大的上海,人口众多,医院众多,发生医疗纠纷也是存在的,很多医疗事故导致了医疗纠纷,同时也激发了不少矛盾,解决这一医疗纠纷的关键就是合理的医疗纠纷赔偿,确保当事人得到合理赔偿。所有的赔偿必须依照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来,确保赔偿到位,这也是对患者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