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包括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逐渐变少。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会经常遇到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那么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包括什么呢?具体情况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包括什么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
  
  干涉婚姻自由有下列几种情形:
  
  (一)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二)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三)子女干涉父母再婚的行为;
  
  (四)干涉寡妇再婚的行为;
  
  (五)干涉男方到女家落户结婚的行为;
  
  (六)干涉非近亲属结婚的行为;
  
  (七)干涉或强迫他人离婚的行为;
  
  (八)干涉老年人再婚的行为;
  
  (九)干涉他人复婚的行为等等。
  
  二、干涉婚姻自由有何法律后果?
  
  (一)干涉婚姻自由有何法律后果呢?上文说到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婿姻自由的行为,都是第三者侵犯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
  
  (二)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对这些行为都应分别情况,依法处理,以切实保护 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自由。
  
  (三)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凡第三人包办、买卖或婚姻当事人一方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被婚姻 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财产的处理,凡是因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撤销婚姻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我国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 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婚姻的自由是受法律所保护的。结婚自由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是双方当事人自觉自愿的事情,没有谁有权利干涉。
  
  婚姻的自由具体包括了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而不管是哪方面的自由,他人都是不能进行干涉的,更加不能通过暴力行为来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而现实中常见的一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分居几年自动判离婚
      分居几年自动判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


·夫妻双方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夫妻双方自行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在这方面引发纠纷的话,双方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候,会参考一定的原则。那么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下面我们结合相关知识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离婚协议要几份,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一般是由当事人亲自来写的,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当然,也有一些当事人害怕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不能保障自身利益,而选择委托律师代为书写。不管是哪个写的离婚协议都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应的份数,那么离婚协议要几份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要几份 离婚协议书无论...


·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离婚有哪些途径
      夫妻要想结束婚姻关系的,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而此时选择哪种离婚途径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实践中,究竟当事人该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 两种离婚的途径: 1、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


·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


·离婚之后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热点问题。有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还纠缠不断,都是因为在离婚时没有把事情说明白。现在社会的离婚率逐渐增高,关于在离婚后如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今天的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


·子女抚养权18岁以后还存在不?
      子女抚养权18岁以后还存在不18岁前属于法定监护抚养权,一旦超过18岁,就成为了独立行为人,就自动取消了抚养权了。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


·遗腹子有权就其抚养人受到的侵害主张抚养费赔偿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


·法律上是怎样规定无抚养能力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
      法律上是怎样规定无抚养能力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在当今这个社会,起诉离婚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至于为什么这么重要,是因为既然当事人选择了起诉离婚,肯定是因为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是财产分割没有协商成功,也就是双方之间存在着争议。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经常有一方没有到达法院。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