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一、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我国实行著作权自动产生原则,作品一旦创作完成,著作权就即刻产生,不需要去履行任何手续。但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仍是法律授予的权利,为了维护国家主权、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有一些作品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诸如煽 动叛 乱、有伤风化、宣传迷 信方面的作品。
  
  2.不适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实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上述作品需要尽快为公众所知,如予以保护,则严重地妨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损害社会利益,故不适于著作权法保护。
  
  3.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之外的外国人的作品。著作权法为国内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原则,不满足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的外国人作品,不受保护。
  
  4.超过《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作者是一个人的独著作品的保护期就是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也就是自作品诞生之日起至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号为止。如果作者是多个人的合著作品,那保护期就是截止于最后一个创作人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作者的主体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话,那著作的财产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在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上,可以从正反两方面来看待,既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同时也明确了哪些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中要注意,我国对作品的保护会有一个期限,那超过了这个保护期限的作品,自然也就不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当然了,如果是属于《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之外的外国人的作品,也是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农产品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商标的含义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


·放弃专利权以什么为准
      放弃专利权声明。放弃专利权声明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将有关事项分别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


·规定中哪些受著作权保护的?
      规定中哪些受著作权保护的?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


·著作权法全文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全文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是怎样的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


·商标类目被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其他类目被抢注了怎么办?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商标无效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注册商标具有下列七种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权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①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②违反《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驰名商标的;...


·专利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资料
      投诉商标侵权需要什么资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侵...


·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理,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并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假冒专利犯罪。那么您知道我国对假冒专利罪是如何处理的呢?又该如何来认定假冒专利犯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理 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