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同居多久就被认定事实婚姻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同居多久就被认定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同居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的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的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夫妻名义向对方主张财产分配权、扶养权和继承权。对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涉及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解除。而无配偶双方的同居关系,法律既不提倡,也不干涉和反对。解除同居关系的法律后果,适用相关处理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的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财产处理不得损害合法配偶一方的利益。同居关系双方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判断情侣是否属于事实婚姻,目前只能是以同居生活的时间点来看。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共同生活在一起,同时双方也都符合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此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否则的话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目前,对于男女间的同居关系,我国是不予保护的,这点当代的青年男女需要特别注意。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 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但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对于孩子...


·如何撤销婚姻?
      1、《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


·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
      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方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要求,拆迁必须给予拆迁人适当的拆迁征地补偿。但从现在的新闻上来看,经常有政府违法非法拆迁的新闻曝出,给被拆迁人造成了各种各样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是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但是,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详情请见下文分析。 被非...


·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社会抚养费是指向不符合生育条件但生育子女的居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不同的地方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不同的。那么,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社会抚养费存在的问题又有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四川省的社会抚养费收取标...


·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中仅仅对男方起诉离婚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且也只有在女方怀孕或者哺乳期内,才会有限制。而对于女方起诉离婚,其实是没有限制的。那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呢?其实就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女方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本人还要出庭吗
      在离婚案件中,有的当事人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有的则是为了减省自己的麻烦,因此会选择聘请诉讼代理人,而现实中很多时候诉讼代理人都是由离婚律师来担任的,那此时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一定还要出庭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本人还要出庭吗 一般说来...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只能和其中一人居住生活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只能和其中一人居住生活,这时候另一方也是孩子的亲人、有天然的血缘关系,不能直接照顾抚养孩子但应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就是探望权。一般来说,对于探望权是没有限制的。因为这是由血缘关系和社会伦理决定的,由于天然的亲情、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思念孩子要求探望孩子是天...


·有哪些起诉离婚的证据的模式?
      有哪些起诉离婚的证据的模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八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2、物证...


·配偶患精神病如何离婚?
      有的人可能在结婚的时候精神都还是正常的,但日后因为一些情况患上了精神病,此时对方可能比较嫌弃就想离婚。那配偶患精神病的话,此时另一方应该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配偶患精神病如何离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


·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怎样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问题是离婚夫妻需要考虑的问题,虽然抚养孩子是双方共同的义务,但在离婚后谁也不想对方借由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来骗取自己的钱财,所以对于离婚夫妻来说,了解当地的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十分有必要的。具体来说,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一、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