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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位继承人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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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代位继承人范围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26条的规定,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特别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那么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二、哪些情况适用代位继承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继承法的意见》第28条指出:“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除了在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上,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所不同外。其实,在继承人员范围上,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范围要比转继承的范围广。毕竟,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中仅仅是包括了部分的直系晚辈血亲。从这点上来看,作为被继承人非直系晚辈血亲的继承人,就只能通过转继承继承遗产,却不能通过代位继承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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