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法院拍卖房子有人住怎么办?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二、买司法拍卖的房子有风险吗?1、拍卖的房屋可能有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情况。建议竞买人需要实地看房子,一旦作出竞买决定,竞买人表明完全了解,不能够以房屋瑕疵为由拒绝。2、拍卖的房屋交易和过户需要按照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地产政策执行。也就是说自己没有不清楚自己有没有购房资格,一旦竞拍成功,自己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和造成的损失,需要由自己承担。3、竞买人需要承担税、费及相关欠费的风险。比如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竞买人需要到相关单位查询。而税费,一般是由竞买人承担,若拍卖房屋没有产权证,那么涉及二次过户,契税要交2次。4、户口问题,如果原户口没有迁走,新房主的户口无法迁入,或许会影响到新房主的子女入读学区房的情况。三、房屋拍卖流程是怎样?1、竞买人首先要阅读房屋竞买公告。2、竞买人到实地看样,也是就拍卖房屋的位置、状况。3、竞买人报名参加司法拍卖,缴纳保证金。4、竞买人出价参与房屋竞拍,手机和电脑都可以出价。5、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按照法院竞买公告中的要求将房款打款给法院,之后联系法院。6、竞买人办理交割手续。个人房屋不会无故被司法拍卖的,被司法拍卖的都是因为资不抵债,房子之前已经抵押出去了,当这套房子现在已经处于被拍卖状态的情况下,实际上原产权人就必须要搬出去,但是可以带走个人的私人物品,不配合执行的法院自然有强制措施。
  
  
  


·农村房屋买卖根据那些法律无效,无效之后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是农民拥有的不动产,村集体的成员都可以分到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但是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将自己的房屋变卖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法律也规定了农村房屋不能私自买卖,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农村房屋买卖根据哪些法律无效。 一、农村房屋买卖无效的法律依据 ...


·企业自管房拆迁上海怎么赔偿?
      企业自管房拆迁上海怎么赔偿?在实际中,对于单位自管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是,在拆迁问题上,其影响到了承租人的居住问题,所以需要给予承租人一定的补偿。那么,企业自管房拆迁上海怎么赔偿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上海企业自管房拆迁...


·所有的房贷都可以提前还款吗
      是的。房贷是可以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房贷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全额提前还清,就是把所欠房贷一次性还清。2、提前偿还部分房贷,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每月还款额固定不变的情况下,逐渐缩短还款期限。另一种是每月还款额减少,但还款期限不变。《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怎么办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由于涉及到的价金比较大,同时也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此时要求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日后也是需要妥善保管的,那要是房屋买卖合同丢失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情况一: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购房合同遗失该...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
      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 在农村有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这时候农户最关心的就是遭到拆迁的时候会有补偿吗?有关农村房屋拆迁新规定,2019无证房屋也能拿到补偿,具体有以下几类。 1.20世纪50-60年代建造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2.在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政策...


·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要是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想买房的话,此时可以向银行按揭贷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银行会对申请人放贷。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办的下来贷款就显得很重要,那么要是申请人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不下贷款是否可以退房 购房人一般选择按揭贷款的付款方...


·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法律规定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则需要做出分割。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对夫妻共同的房产做出认定,而不是任由当事人说是共同房产就属于共同房产。究竟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认定夫妻共同的房产...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七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


·房子转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进行房子的转租,一般都是由承租人进行的,而此时根据原出租人是否同意转租,区分为了两种情况,不同情况下的转租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并且要是进行转租的话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么房子转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其...


·夫妻离婚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农村中的房屋都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而对于这样的房产属于小产权房,也就是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在实际购买的时候要考虑清楚。而要是夫妻离婚涉及到农村房屋的分割,那也要知道究竟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都有哪些。 一、夫妻离婚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房屋只...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者的购房之路可谓是艰难坎坷,所以您有必要了解购房违约金的有关法律知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那此时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算购房中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