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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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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
  
  一、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
  
  1、委托事项明确。
  
  法律服务委托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聘请时应当查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个人的执业证书;
  
  2、授权范围清楚。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3、代理期限明确。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4、支付报酬明确。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
  
  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5、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
  
  代理合同中会明确代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使权利,被代理人支付代理人相关的报酬,超过代理权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承担,除非被代理人追认即可生效。
  
  二、委托合同必备条件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写全称,不可简化或使用代号。
  
  2、委托标的。也称委托事项,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这既可以是具体事物,也可以是利益。
  
  3、受托的权限范围:在合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受托人只能在授权范围之内从事自己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从事有关事务,其后果应自己负责。
  
  4、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合同中应明确委托事项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完成时间等具体要求。
  
  5、委托期限:是指自委托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委托事项、全部清结之日止的具体时间,如超越这一期限为逾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约束双方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7、报酬支付: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的是有偿合同,则应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报酬的方式、数量、期限等。
  
  8、违约责任: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以便合同一方违约时守约方、仲裁机构改革、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有所遵循。
  
  9、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是通过某仲裁机构解决,还是诉请某法院解决。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在具体的实施上肯定需要当事人注意其中的约束,但是在实际的案例中有自己的委托的合同才是重点,不过在权利的行使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报酬上的问题,就是当事人应该支付多少钱的事情,因为不同的案件自己接受的价格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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