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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之后给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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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结婚之后给彩礼算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给彩礼一般也不算是共同财产,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
  
  (2)双方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却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彩礼不返还,对于几种特殊的法定情形才可以要求返还。
  
  二、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人会是在领了结婚证以后再去讨论彩礼的多少,而且结婚后在支付彩礼的这种情况也很少,如果男方的盘算是婚后再支付彩礼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彩礼不同于其他的共同财产,这是无偿赠送给另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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