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基建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基建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进行办理。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并不是完全固定的,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判定的。第一种: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相关条款有规定,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除非法律有其他特殊的规定。第二种:特殊的诉讼时效特殊的诉讼时效是相对于普遍适用诉讼时效的,指的是法律单独有规定的时效。1、短期的诉讼时效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如果侵犯了对方的身体,并且需要赔偿的;出售给当事人不合格的产品,但是并没有提前申明的;拒绝支付租金或者没有提前说明的情况下延迟支付租金的,以上情况的诉讼时效是一年。2、长期的诉讼时效跨国的货物贸易引起的纠纷等诉讼时效都在三年到六年之间。3、最长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的权利被侵害,但是自己不知道,从被侵害那天算起,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这类诉讼时效按照我国的民事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案件在人民法院受理期间,人民法院应积极的对这类诉讼时效进行调查。一旦超过这类诉讼时效的,我国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类案件,相关的合同人员应申请仲裁进行办理。
  
  
  


·居间合同纠纷 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
      居间合同纠纷 报酬约定不明法律怎么规定 一、合同报酬约定不明确适用规定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二、合同约定不明的合同的处理途径: 1、续约补救 合同当事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订...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在我们社会的日常活动中,各种人的性格迥异导致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制约公民的行为活动,而民法总则就是为了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的法则,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也在其中有所制定,那么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总则合同无效...


·无偿赠与合同过户了还能撤销吗?
      无偿赠与合同过户了还能撤销吗? 一、无偿赠与合同过户了还能撤销吗? 已经办理过户手续,说明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一般是不能撤销的。 但是,如果有《民法典》第192、193条规定的情形的,赠与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经济越来越富裕,很多家庭都有一笔不小的闲置资产。银行利息较低,甚至跟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闲钱投资,有人用来购买股票,也有人开始了一些新兴的投资方式——私募资金。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民间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私...


·诉讼中合同还能继续执行吗?
      诉讼中合同还能继续执行吗?诉讼中合同通常情况下是不能继续执行了,既然是在诉讼期间,也就意味着法院对于你们之间的纠纷还没有作出裁决,双方之间实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尚未理清,谁对谁错还不知道,所以在起诉的过程当中不能中止合同的履行。实际上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因为合同纠纷导致的诉讼期间,大...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应该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不愿意解除,还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民法典》来说,只有满足下面条件之一,当事人才允许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


·冰铜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冰铜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冰铜购销合同 销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冰铜数量 吨。 一、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付订金拾万元整,装车过磅后,乙方向甲方再支付 元。具体金额按化验结果结算,多退少补。 二、干基计价 三、冰铜铜计价方式: 1、按...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实践中有买东西有退东西,具体到合同的话就是有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形,也有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形,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要是出现了一定情况下的话,此时该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当事人如何解除买卖合同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


·经常会有人分不清楚买卖预告登记与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两者之间的差
      经常会有人分不清楚买卖预告登记与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两者之间的差别,房屋买卖预告是房屋的产权持有人在一定的基础上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的消息先散播,但当遇到房屋合同的纠纷时就会变得非常麻烦了。所以,今天我们来给您简单的讲讲关于房屋买卖预告登记的相关的一些知识,让您先知道这类型的本质。 一、...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