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是否可以追加为共同债务人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是否可以追加为共同债务人?夫妻可以追加为共同债务人,《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二、哪些婚前债务可以转化为共同债务?(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4)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是会转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确认夫妻共同债务其实很简单,绝对不是借条上签的谁的名字就应该由谁来偿还,如果债权人要追加夫妻双方为共同债务人的话,必要的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而且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最好就处理好债务问题。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改名称和住所,...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去人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途径之一,因为法官们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法律来解决纠纷,因此,在现代社会,这种解决途径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那么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1、根据法律规定...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一、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民法典》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书写的借条离婚后依旧算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
      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须是上市公司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全称是“可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果该债券不上市,也不公开募集资金,则非上市公司也可以。但如果要公开募集,则必须是上市公司。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类别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民间借贷庭前调解履行协议能坐飞机高铁吗
      可以,如果按庭前调解履行协议,则不是失信人员,能坐飞机高铁。不能坐高铁、飞机的是因为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才会把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限制消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一、两个人离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两个人离婚后债务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个人的来进行处理,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已经离婚了,所以他日后所得到的一些债权或者说是所必须要履行的一些债务的话,都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范畴之内,如果说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进行的债务的话,那...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现在不少年轻人工作后没有什么积蓄,在有大额消费的时候,会向银行贷款。针对这种情况,很多银行都推出无抵押贷款,不要求借款人有抵押物。那么,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有哪些条件?无抵押贷款申请相对简单,只要有稳定工作,没有不良记录就行,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


·校园贷款高利贷性质是怎么样的?
       校园贷款高利贷性质是怎么样的,校园贷和高利贷其实是一个性质,法律规定年率超过24%的贷款都是属于非法的,校园贷的利息有的超过30%,高利贷的利息一般是36%,再加上高额手续费,利滚利,欺骗学生,学生一旦贷款,没有经济来源,很难偿还,法律规定只有年利率不超过24%的利息,才能得到...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诈骗类的犯罪当中,比较常见的就是普通的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然而这其中还包括了合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等,这些都属于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法律方面做出的规定自然是不一样的,那其中关于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