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申请冻结财产需要多少时间法院才能做出决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离婚申请冻结财产需要多少时间法院才能做出决定?离婚申请冻结财产法院一般会在5天之内做出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二、离婚申请冻结财产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三、财产冻结的时间是多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只有六个月、动产查扣期限为一年、一般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为二年。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不能无缘无故的申请法院冻结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的个人财产,申请冻结财产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的,一般来说,人民法院冻结财产的原因都在于,离婚财产还没有分割完毕,但对方就已经开始转移共同财产了。
  
  
  


·卖了婚前个人房产再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只有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才会成为合法夫妻。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虽然拥有结婚证,但仍然会被法院判决无效,它包括了重婚、未到合法年龄结婚等情形。那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会帮助到您。 一、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


·国家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
      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夫妻离婚后复婚条件包括什么
      夫妻离婚后复婚条件包括什么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二、申请复婚的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


·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一、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家庭暴力和故意伤害之间的界定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小编从以下几点给大家分析: 1、以家庭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标准,分为一般的家庭暴力与犯罪的家庭暴力。 一般的家庭暴力...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一般的行政拘留是有违法记录的,“案底”并不是法律上的规范用语,没有法律规定什么是“案底”。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离婚纠纷一般都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不仅包括财产的分割还有子女的抚养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通常这笔抚养费只向未成年子女支付,那么,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费是否可以索要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离婚孩子上大学抚养...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也要给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离婚决心已定,顺利离婚的方法
          1、 争取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之间有协商的可能,一般建议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对于双方和孩子来说,影响都小一些。
  &n...


·夫妻起诉离婚需多少钱,起诉离婚的费用有哪些
      起诉离婚是通过司法权力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相比协议离婚,此时当事人要支付的费用是更多的。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需多少钱呢?其中会涉及到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等,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