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不包括加班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应当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与加班工资是没有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属于违约情况,所以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相关情况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计算,但中如果属于劳动者本身存在违法的情况下导致被辞退的,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的,与加班费是无关的。
  
  


·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怎么办?
      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怎么办?公司欠债把员工弄成股东在不是自愿原则的情况之下的话,需要协商或者是法律诉讼方式来解决。去除股东资格。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


·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应如何补偿
      现在社会竞争大,工作机会少。很多在企业待了很多年的员工,都希望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辞退员工;或者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却让员工在公司工作。那么在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以下是我们的介绍。 一、劳动合同如何续...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申请仲裁
      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申请仲裁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申请仲裁 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


·申请仲裁的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应先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领取《申诉书》,按要求将申诉人、被诉人的自然情况填写清楚,同时将申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表述明白。除提交《申诉书》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需委托代理人,可向...


·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工人,会面临各种职业风险,其中就包括烧伤。当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家属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就可以为下一步索赔做好准备。二级烧伤算是比较严重的工伤,需要经过鉴定才能得到具体的赔偿金额。那么二级烧伤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二级烧伤工伤赔偿...


·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否被法律允许?
      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否被法律允许?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被法律允许的,只要劳动者和企业协商一致是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的。二、劳务合同改成劳动合同好处与坏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


·工伤带伤上班工资怎么算
      正常工资加伙食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


·在我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填?
      在我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填? 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会因为一些问题出现需要我们提供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虽说没有劳动合同协议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证明的,拥有劳动关系协议合同还是非常重要的。那挂靠是不是与劳动关系呢? 一、“劳动关系”...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我单位与(身份证号:)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工作岗位为:),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用人单位(章): 年月日 此联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