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第十五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二、软件盗版侵权的调查取证方式1、公证取证方式,由权利人与公证机关工作人员一起作为购买者购买盗版软件,并就所购软件进行封存以及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证。这样的公证,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一般都能够得到确认。对于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公证取证中,应注意的是,由于计算机软件不同于其他著作权,通过一般的拍照、复制等公证保全方式有时并不能达到证据所应有的证明力。因此,在计算机侵权取证中,应尽量聘请专家或专业计算机软件侵权律师参与取证,增加证据的证明力;2、通过行政执法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认定。在公证机关工作人员无法进入的侵权地,无法通过公证取证的方式进行证据收集,此时可通过版权局对侵权地进行查处,对于行政执法机构已经认定的侵权行为,在没有相反的证据情况下,法院都予以直接认定;3、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但申请证据保全一般应提供侵权存在的初步资料,否则法院一般不予采纳。目前,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还有期限限制,一般是50年,但是根据著作权人主体身份的不同,实际的保护期限截止点并不一样。而如今,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则更多的是企业法人。当企业不可避免地遭遇到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时,如何适当地进行举证,成为诉讼胜败的关键点。在涉及到侵权事实的举证时,相对来说难度比较大。因为一般侵权发生地都不在企业控制范围内,企业也没有相应的适当途径能够进入侵权地。
  
  
  


·一、注册专利的流程要怎样的?
      一、注册专利的流程要怎样的?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


·2023年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了怎么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商标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


·商标注册的续展期和宽展期是什么
      商标注册的续展期和宽展期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


·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
      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著作权与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受不同法律的保护以及约束。但在某些情况下,著作权与商标权会产生权利冲突,这时候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十分必要.那么,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如何处理?在下文中将进行相关介绍。 一、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


·哪些不视为专利权侵权行为
      哪些不视为专利权侵权行为《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
      商标无效提异议,我该怎么办?被提异议就是您的商标在最后三个月公告期的时候,他人对您的商标有异议存在的,提交证明资料到国家商标局,如果对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充分的证明他的商标具有优先权益,那您的商标就可能被驳回申请。如果你当时在注册商标时是通过代理代理公司交的,那你的代理公司会收到国家...


·恶意抢注商标规定的具体行为是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规定的具体行为是什么?“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国外抢注中国商标应该怎么办?
      国外抢注中国商标应该怎么办?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世界多数国家都在不断地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我国也不例外,但是各个国家的情况不同,可能对于商标的种类规定也就不一样,那么我国的商标包括哪些种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包括哪些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商标主要分为以下...


·专利权的保护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专利权的保护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