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卖家如果一房多卖产权归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房多卖产权归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也都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并且都没有实际占有使用房子的,房子归已经先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方所有。在司法实践中,一房多卖,房子的归属顺序大致为:已经办理过户登记的优先于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办理预告登记优先于已经交房的,已经交房的优先于已经申请过户的,已经申请过户的优先于已经网签或者预售备案的,已经网签或者预售备案优先于已经支付房款的,已经支付房款的优先于在先签订合同的。二、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有何法律依据?我国早已为限制“一房多卖”这个行为,制定了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出现一房数卖的情况,受损的往往是买方。毕竟房屋只有一处,存在多个购买者的时候,最终也只能由一个购买者实际获得房屋所有权。那是不是其他的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呢?其他购买者此时可以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要求解除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同时退还自己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因此遭受的损失也可以要求作出赔偿。
  
  
  


·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
      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夫妻双方由于一些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将夫妻财产合理分割,由于房产分割产生问题而发生纠纷的夫妻很多。如果离婚时选择将房产赠与配偶或子女,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流程办理的。婚姻法中对于房产赠与的流程和规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文对离婚房产赠与协议如何办理这个问题做出...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前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为公平的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利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当夫妻离婚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判决离婚财产,而有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新婚姻...


·新婚姻法关于房子归属是如何界定的?
      由于在离婚案件之中,房屋等财产问题是比较难以裁决的,虽然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存在难点的,所以有时夫妻双方会在结婚时即对新婚姻法关于房子归属进行界定。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房子就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 现在买...


·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
      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一、商品房套内面积该怎么算套内建筑面积是由三部分组成的,其计算公式为: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


·双方在出租房屋与承租房屋时,要先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在出租房屋与承租房屋时,要先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承租方签订协议后才能排除他人对房屋的处置,合法地占有出租屋,否则承租方的权利无法保障。以下是为您提供的可租房协议书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合理。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


·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在不少家庭中,房子都是属于重要的财产,尤其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房子的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无法协商处理,就只能起诉到法院了。那通常法院是怎么对离婚房子归属划分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


·一、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
      一、离婚后按揭买房贷款怎么办?贷款此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为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1、若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


·受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多人虽然想要购房,但却有心无力,毕竟现在
      受房价上涨的影响,很多人虽然想要购房,但却有心无力,毕竟现在我国整体房价都是偏高的。而此时房价自然作为购房者首要看看的因素,但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其他的一些因素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损害到自身利益。那么现在买房子考虑哪些因素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房流程是怎...


·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
      一、婚前借款买房债务谁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


·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结果要多久?
      对于生活在北京的人们来说,买房前首先得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资格。相关部门会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核,那么从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审核结果要多久?购房资格审核方式和所需材料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供您了解。 一、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结果要多久? 提交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