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合同不仅能够帮助用人单位提高办事效率,还能减少您合同拟定的成本。但是生活中,不少集体合同却因为内容缺失而不能完全发挥功效甚至无效。所以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也有的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参加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成员。
  
  二、集体合同内容
  
  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
  
  (六)合同期限;
  
  (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
  
  (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
  
  (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企业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订立集体合同。合同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
  
  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劳动行政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地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
  
  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集体合同纠纷和法律救济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执,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到底集体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呢:集体合同往往用于与劳动者签订的用工合同。内容主要都是涉及劳动者的权益问题。此外,还附带一些如合同期限、签订双方具体信息等的相关问题。特别提醒您,在拟定或签订集体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权利事项的描述和时间的填写,以免在用工或者工作过程中,因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
      居间合同必须注明税点吗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
      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我们都知道,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对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更进一步的规定,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在介绍完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后,将从最常见的合同里的不可抗力的司法解释来解释不可抗力的认定。 一、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


·商业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商业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决争议的,可以按合同约定选择诉讼或仲裁。没有约定仲裁或者约定诉讼管辖权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


·留置权适合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留置权适合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 留置权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较为普遍存在的一种担保形式。留置...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1、合同正式签订后可以口头更改。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
      诊所签了合同毁约会怎么样?诊所签了合同毁约的毁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1)继续履行(2)支付违约金(3)损害赔偿(4)支付定金(5)其他补救措施。二、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


·合同生效日期先于签订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先于签订日期可以吗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合同从签署时合同自约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


·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一、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因此,纳税人签订的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财产租赁合同应...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几种
      合同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几种合同纠纷可以说也是民事纠纷当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对合同的使用也是比较多的,就包括买卖房屋、租赁车辆等等,根据做出的形式不同合同还可以分为书面合同与口头合同。而在产生了合同纠纷之后,当事人也要知道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进行处理。那法律中规定的合...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招标和投标是经过严格审查后进行的,签订招投标合同也和一般的合同签订是不同的。法律对于该类的合同签订有特别的规定。那么招标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一、发出中标通知书30日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符合法律规定。《...


·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怎么办?
      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怎么办?签定三方合同后想毁约需要承担起违约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