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担保公司依法成立,进行相关的担保业务,获取收益,这些都是有法律的规定支持的,那么北京担保公司有哪些具体业务呢?我们通过了解做了一些整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一、北京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1、企业经营贷款担保
  
  企业经营贷款是以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私营业主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帮助借款人融通资金,贷款审批时间短,还款方式灵活。最高可贷评估值的100% 。同时,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执行更加灵活,务实的评判标准,建立特色服务通道,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简化的审批流程,使每一位私营业主满意;
  
  2、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担保
  
  贷款人以自己或亲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可用于大宗消费、买车、教育、旅游、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
  
  3、短期周转贷款担保
  
  主要针对一到六个月短期周转需求而设置的贷款品种,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最快24小时内借款人可以拿到周转所需资金;
  
  4、二手房贷款担保
  
  二手房贷款担保是因购买二手房屋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其范围包括城八区及郊区县的住宅、公寓、别墅、底商、写字楼等。最高七成,最长三十年,一般三天批贷,抵押登记后即放款;
  
  5、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担保
  
  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购买贷款尚未还清、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最高七成,最长三十年,担保公司可替卖房人垫资偿还原有贷款,从而彻底解决困扰买卖双方的赎楼问题。垫资收费低,办理快捷;
  
  6、公积金贷款担保
  
  担保公司作为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代办机构,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客户可通过担保公司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极低的贷款利率,最高八成,最长三十年。办理快捷,费用较低;
  
  7、信用贷款担保
  
  信用贷款是根据借款人已有的信用记录发放的贷款。信用记录包括银行信用、资产和收入记录等,无需抵押就可以获得贷款;
  
  8、代办权证过户
  
  担保公司拥有一支规范化的权证办理队伍,可代理办理产权过户、产权划分、预售登记以及抵押登记等相应工作;
  
  二、北京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签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综上所述,我们对北京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成立的法律依据都有了了解,这对我们以后寻找担保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当我们需要担保公司借款时一定要找依法注册登记的担保公司,一旦我们找了非法的担保公司就会使我们蒙受损失,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可以求助的专业律师。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当然企业也不例外。而且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且企业拆迁依法也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向您来介绍一下关于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所涉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被公司开除能获得什么补偿
      被公司开除能获得什么补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须知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税率须知 非居民企业转让居民企业股权,一般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其在纳税义务的确定、税款金额的计算、申报缴纳的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需要注意以下的事项: 一、境外注册企业转让股权不能等同于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 不能一看到境外注册企业转让股权,就以为是非居民企...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条件是什么 基金作为近年来一大新兴的理财方式,逐渐成为了众多投资人士的选择,基金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规模和数量渐渐壮大起来。正如其他公司一样,基金公司也应该设有法人。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法人和高管是一样的,需要有从业经验和业务能力,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基金公司...


·新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吗
       新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吗? 一、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二、对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事项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
      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其有独立的资产,能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就实际情况而言,公司资产的来源主要是股东的出资,而存在着一些股东按照既定的约定交纳出资额的情形,对于这部分还没有缴纳的出资额,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到位可以分红吗?一、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没...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每一种并购方式又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小的中小企业发展势头也越来越好,但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的约束条件就是资金不足,所以有很多的大型企业会出面收购小企业,通过企业并购的方式扩大两个企业的发展。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很多,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介绍。 一、...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利弊 (1)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政策 2014年10月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不涉及借壳上市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将取消行政审批;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一、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发展,公民在社会中,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及其重要的,国家也为公民提供了许多促进公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福利,而在众多福利中,也有一些会让人混淆,接下来会告诉您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区别。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在中国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工作的思想观念越来越开放,不再仅仅局限于在大公司工作,而是选择创业,开设一人有限公司。国家为了鼓励经济的发展,把门槛放低。那么,我们今天想就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一人有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