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我国商标的境外被抢注该怎么办
  
  
  如果发现商标被日本抢注了,那么是可以提无效宣告的。商标注册后,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许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基于不正当竞争目的、针对驰名商标的恶意抢注为理由提出的,可以随时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基于与在先注册商标近似、与他人其他权利构成冲突等理由提出的,需自注册日起五年内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二、如何防范我国商标被国外抢注
  
  
  商标注册有一个时效性问题。 企业或者个体只要开始经营,最好就尽快在经营区域注册针对各经营分类注册商标。 销往国内就在国内申请,销往哪个国家就尽快在该国申请,如果经营性质为国际性,则优先选择申请很多国家都认可的马德里商标。 总之,一定要快,只要想到要注册哪个商标,就立刻去查询是否有近似,然后开始注册。 如果商标注册需求量很大,可以找专业代理机构作为知识产权顾问。
  
  
  三、理论基础
  
  
  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成为商标抢注的理论基础
  
  
  商标专用权的确认和取得,世界各国有不同的规定,归纳起来大致采用“注册原则”、“使用原则”和“混合原则”这三种方式。所谓注册原则就是按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谁先申请,商标专用权就授予谁,而不问该商标是否已经使用。申请注册是形成商标专用权的唯一法律事实,所以注册原则最基本的法律特征是商标注册申请。与注册原则相对应的是使用原则,它是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的归属,谁最先使用该商标,谁就享有商标专用权。申请商标注册不是其必然要件。注册原则和使用原则各有利弊,采用注册原则取得商标专用权,便于对商标的管理,商标权人对商标的归属发生争议也容易辨别,商标权的法律关系明确、稳定性强,容易调查取证。其弊端是过于僵化,缺乏灵活性,不能保护商标在先使用权。采用使用原则取得商标专用权,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在先使用权利,且灵活实用,可以避免消费者因不同使用人先后使用相同商标而造成混淆。但它缺乏稳定性,查证商标使用人使用商标的证据困难,不利于商标管理。现在大多数国家都采用注册原则取得和确认商标专用权,只有美国等少数几个国家采用使用原则。
  
  
  企业在进行注册后,也是可以按照规定注册商标,为了确保自身的商标不会被他人使用,也是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注册,如果商标的使用期限到期后,当事人和企业也是需要及时的办理续期手续,当出现有人恶意进行抢注,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办?
      商标续展要提前多久办?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要承担什么行政责任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


·依据商标法侵权商品经营额如何计算
      一,依据商标法侵权商品经营额如何计算已销售侵权商品和暂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情况,但销售价是固定不变的,所以违法经营额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该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


·人工智能作品可否获得著作权保护?
      人工智能作品可否获得著作权保护?由人类提供基础数据并由非类人的人工智能通过数据分析和算法完成的内容,可以有知识产权保护,但必须明确的是,计算机生成作品不是作品,权利人对其享有的也不是著作权,而是邻接权。人工智能对某些类别作品的创作过程和创作效率会产生影响,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改...


·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一、民法总则申请专利权的民事主体包括哪些? 1、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3、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专利所有人之所以要申请获得专利权的,主要还是因为获得了专利权之后,才能更好的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专利所有人就变为了专利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职务发明专利利润分成是多少?
      职务发明专利利润分成是多少?目前,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在商标权的特征里面有一个是地域性,虽然世界各国都有关于商标的保护,但实践中还是对本国商标的保护居多,并且具体的保护方法多种多样。因此,不同地区关于商标权的保护是不同的,这也就是商标权的地域性体现。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一、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怎样的《商...


·专利权转让程序须知事项
      现今我国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完善了,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当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它的注册以及转让以及消灭都有着非常严格的法律规定。在专利权的转让合同当中也有一些法律规定的注意试一下,那么在专利权的转让合同当中,这种特殊的技术转让的合同有着什么特殊的规定呢?如果想要转让自己专利权或者...


·版权保护期具体是多久
      版权保护期具体是多久一、版权保护期具体是多久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


·抄袭部分侵犯著作权吗?
      抄袭部分侵犯著作权吗?抄袭部分显然是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