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一个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关系着该公司的长远发展,如果一个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不当,就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危机,甚至导致企业的倒闭。在企业的管理中,债权债务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那么怎么制定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呢?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公司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创业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二)债权清理措施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债务的管理办法
  
  总体思路: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
  
  (一)审核确认
  
  1、清查 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 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 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 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二)规范管理
  
  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三、奖励政策
  
  (一)债权清理奖励政策
  
  1、风险类债权,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下货币资金,按清回资金的1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增量部分按1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 100万元以下物资,按清回物资评估价的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0万元以上物资,按增量部分评估价的10%提取费用,上述提取的费用用于债权清理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2、呆死类债权,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下货币资金,按15%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上货币资金, 增量部分按2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下物资,按清回物资评估价的10%提取费用;清理回收10万元以上物资, 按增量部分评估价的15%提取费用,上述提取的费用用于债权清理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二)债务清理奖励政策
  
  对已确认的债务,按债务核减额10%的提取费用,用于债务核减工作中所发生的经费及奖励突出贡献人员费用。
  
  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中所需经费及奖励费用,从债权回收资金和清回物资变现收入中列支。
  
  在上文中对企业债权债务清理方案详细的介绍,合法又合理的进行债务与债权管理,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但在实际生活中,企业债务债权的管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同的公司可能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每个公司的内容机制不同。


·手写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手写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


·一、欠款不还,是否追究法人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一、欠款不还,是否追究法人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国《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


·关于欠债不还的老赖能拘留多久?
       一、老赖能拘留多久 如果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可以司法拘留,一次最长15天,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再严重可以判刑,刑法有拒不执行法院裁定判决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41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因为经济问题而跟他人引发的债务纠纷,身为债权人一定要选择用合理的途径要求债务人对自己进行偿还的,债务纠纷很多时候如果处理不好,自己有理可能也会变得没理了。对债务纠纷最好还是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好一些,因此作为债务纠纷当中的原告方肯定也特别...


·p2p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p2p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的金融交易形式,它避开了传统的借贷中间人,将借贷双方直接连接起来,是一种个体通过独立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达成借贷交易的互联网借贷模式,实践中p2p借款合同有多种分类,包括居间合同、担保合同以及委托理财合同。不过很多时候p2p借款合同...


·债务纠纷的官司要怎么打才好
      债务纠纷的官司要怎么打才好在债务人耍赖拒不还款,发生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回欠款。具体来说,债务纠纷官司要怎么打才好呢?此外,一般民事类的诉讼都会涉及到诉讼费的交纳,那么债务纠纷的官司的诉讼费是多少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一、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应该写男女双方身份信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处理: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财产。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


·借条里面没有约定要给利息吗
      生活中,许多人由于粗心大意在写借条时忘了约定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在债务人还款时向其主张利息,往往会遭到债务人的拒绝,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条里面没有约定要给利息吗,这也就是说,借条没写利息要支付利息吗?下面将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一、借条里面没有约...


·什么是债权凭证?
      什么是债权凭证? 一、什么是债权凭证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二、申请债权凭证的条件 ...


·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一、借条中签字盖章该怎么做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号、名字谐音都不规范,最好以身份证上姓名为准,免得引发纠纷。由别人代笔书写字据或代笔签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个手印,也容易引发纠纷。有些人习惯于盖章,但盖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没有备案的私章谁都能刻,...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一、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二、债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