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力抚养标准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无力抚养标准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情况下是指身体缺陷不能工作或者精神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无能为力,即无抚养能力。
  
  
  父母无抚养能力,孩子该由谁抚养?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此,外公、外婆具有抚养义务。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父母双方一方享有抚养权,必须对子女进行抚育和照顾,另一方则必须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里的“生活费”是维持未成年子女生存的必要费用,包括吃饭穿衣等一些日常基本的开销。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费用应当负担。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肾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应该承担该费用的义务。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在不愿意支付的情况下父母可以拒付。
  
  
  关于抚养费的标准,归纳出来大概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即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是根本的要素,在未成年子女长大的过程中,有很多地方需要花费,并且在各个年龄阶段各不同。年龄越小则相应的抚养费数额就越大,反之亦然。父母的负担能力也是一个基本的条件,父母的收入越高,抚养费理应越高,收入越低,抚养费相应就少,但是也不能少于一定的标准。大体上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
  
  
  支付抚养费是离婚后不抚养子女一方的义务,也是子女基于亲子关系对其享有被抚养权的一种救济方式,所以抚养费的支付具有法律强制性,父母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拒绝或逃避支付抚养费,抚养人和子女都有权在对其拒绝和逃避支付的行为诉诸法院要求赔偿。
  
  
  对于无力抚养的情况,当事人应该将相应的证据递交给当地的民事诉讼机构,这些文件主要还是有关自己负担力重,不足以再去抚养子女,一般的情况下,抚养方是子女的父母一方,却是非劳动力,或者是孩子的祖父母,那么只需要提交经济来源的收入证据就行了。
  
  
  
  


·法院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
      离婚的途径不止一种,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比较长的,需要您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办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都不是很清楚的了解怎么办理,那么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才算是合适呢,这也是很多打算离婚的人想知道的,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一下具体怎么办理...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


·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小产权房的转让目前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但因各种原因小产权房渐成规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国城镇化进程仍在快速推进,且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土地确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财产的诉讼怎么处罚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财产的诉讼怎么处罚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离婚前转移财产是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


·夫妻一方伪造虚假债务,是否有效?
      1.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bai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及du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的补充规定,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夫妻债务,依法保护夫妻双方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推进和谐健康诚信经济社会建设。...


·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不属于彩礼的包括什么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在恋爱时就会发生很多财物赠与等行为,与彩礼有相似之处,这就让不少人将这种赠与财物的行为与给付结婚彩礼弄混淆了。那么一般来讲,哪些情形不属于彩礼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在国家赔偿责任的归则原则是什么?
      我们知道,当国家机关人员违法、滥用职权并使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的,国家是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而对于这种现象,国家出台了国家赔偿法,并且明确了我国国家赔偿的原则。那么,在国家赔偿责任的归则原则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之解读 我国199...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2023
      重婚哪个部门受理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


·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因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而此时无法达成一致的话,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子女抚养问题做出处理。那您知道这其中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案件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养父母子女间有什么权利义务?
      生活中存在很多收养关系,虽然不是亲生的,很多时候胜似亲生的。当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双方也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可能大家还不是很了解,那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


·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相关内容有哪些
      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就是法律上面认可的合法夫妻,而此时也会在彼此之间成立夫妻关系。同时,也意味着当事人之间会有一些义务,那么您知道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呢?下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之间有哪些义务 1、同居义务 同居义务是指男女双方基于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