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在我国各地都是非常重要的人防应急内容,这项工作对于政府各部门来说具有重要的责任,而我国的面积广,情况比较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成,但必须确保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的有效实行,那么有关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有哪些呢?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我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完成,必须最大限度地控制转换量,确保其战备效能,为社会提供真正合格的安全产品。望各市人防办根据本规定要求,由工程部门牵头组织制定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对人防工程审图机构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宣传和培训,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省人防办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为确保人防工程防护功能,适应人防应急准备需要,根据《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法规和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扩)建人防工程。
  
  三、平时不得预留平战转换内容,必须与工程同步施工安装到位的工程和项目:
  
  1、人防指挥工程。
  
  2、省辖市以及苏南各县级市,建设的一、二等医疗救护工程。
  
  3、战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口、排烟口的防护设施。包括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平战两用的出入口、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悬板活门、胶管活门、门式活门、各种自动排气活门、手电动密闭阀门等。
  
  4、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浇筑的结构或构件。
  
  5、防爆波地漏、防爆波清扫口、战时给水引入管、排水出户管及相应的止回阀和各种闸阀。
  
  四、平时应施工安装的项目或购置到位的设备(设施):
  
  1、各类封堵框和各种穿墙管应与工程同步施工到位。
  
  2、滤毒通风系统的粗滤器、预滤器和过滤吸收器,南京、徐州、连云港、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等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苏南各县级市应安装或购置到位,其他城市除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外的所有工程都应安装或购置到位。
  
  3、专供平时使用的出入口、通风采光窗、进风口、排风口和排烟口等,战时采取的封堵件要到位。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封堵构件时,构件应与工程施工同步做好,并编号存放于工程附近的专用房间内。
  
  4、战时不用的管道截断、封堵措施应可靠、简单。
  
  5、防空专业队、救护站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战时风机和风管应安装到位,其它工程战时机房内风管应安装到位,两防护单元之间密闭隔墙上的平时通风管、孔封堵措施到位。
  
  6、人防工程的气密测量管,滤毒通风的工程战时进风出入口的测压管应施工到位。
  
  7、胶管应购置到位,妥善保管。密封胶条应安装到位。
  
  8、口部染毒区供墙面及地面冲洗用的冲洗栓或冲洗龙头应安装到位。
  
  9、清洁式、滤毒式、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的人防工程,每个防护单元战时人员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侧的音响信号管线及三种通风方式的信号管线应预埋到位。
  
  10、战时用而平时不使用的水箱(池)及增压设备,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空专业队、救护站和一等人员掩蔽工程应安装到位。
  
  11、甲类人防工程的救护站、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的柴油电站中除柴油发电机组平时可不安装外,其它附属设备及管线均应安装到位。
  
  12、平时不使用的淋浴器和加热设备
  
  可暂不安装,预留管道接口和固定设备用的预埋件应施工到位。
  
  13、防化值班室及内部预埋管线应施工到位。
  
  五、平战转换设计必须满足《江苏省人防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设计审查应重点审查可实施性,并把握以下几点:
  
  1、必须在规定的临战转换时限内完成战时功能转换。
  
  2、最大限度地控制转换工程量,转换措施应可靠易行,严格控制后加柱的数量,各类孔口应尽可能采用防护密闭门的转换方式,少用钢板封堵。
  
  3、平战转换设计应采用标准化、定型化的防护转换设备和构件。
  
  4、凡有平战转换任务的工程都应根据储存转换器材的数量,设计专用的储藏室。
  
  5、预留的平战转换内容、数量等必须在工程预留处制作制式标牌标识。
  
  6、编制的平战转换预案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并与工程同步验收。
  
  以上就是有关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的总结,我国对于人防工程平站转换非常重视,但由于国土面积太大,情况也有过不同,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我们也为您做了相关细节的介绍和一些注意的事项,


·萧山工伤鉴定位置在哪鉴定?
      职工都知道在自己工作时发生受伤事故属于工伤,需要找当地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确保单位对职工应该支付哪个程度的赔偿,各个地方的鉴定机构设立地点不同,那么萧山工伤鉴定位置在哪鉴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萧山工伤鉴定位置在哪鉴定? 萧山区属于杭州市。工伤职工应当在伤...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时间精力或其他问题往往会忽视它的重要性。从而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等临时向员工索要材料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对此带来以下详细解答。 1...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申请工伤认定要自己举证吗?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请求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否则该当事人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分配就是法律对各种案件中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进行强制性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即我们所称的“举证责任”正置,也就是“谁主张,谁...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接下来我们将为介绍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具体内容如下文。 山西省建筑...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国家相关单位规定企业单位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在实践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会约定在支付工程价款时预留一部分的工程质保金。国家相关单位制定的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表明质保金的收取有了很大的变化。 一、工程...


·一、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需要签吗?
      一、建筑业劳动合同怎么签需要签吗? 建筑业劳动合同需要签。签署的方式为:只要简单的填入受聘者姓名等基本资料就形成了合同,这样可以省事和统一,但是这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因此,或多或少有有利于用人单位的一面,甚至有不公之处。作为乙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 二、建筑行业中的用工关...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具体该怎么进行?
      工伤这两个字我相信您应该非常熟悉,员工因为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无故受伤,而遇见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去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呢?接下来,我们会帮助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来进行合理的介绍。 一、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


·劳动合同属于商业机密吗?
      劳动合同属于商业机密吗?劳动合同不属于商业机密,但是有些劳动合同包含保密条款或者附件有保密协议,或者单独和劳动者签署了保密协议,则该公司可能对劳动合同内容也视为采取了保密措施,认为是应当保密的范围。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提示的情况,对手国内公司分析了劳动合同并予以借鉴或使用,不违背...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